國族、自然與檔案:台灣國家公園歷史的初探(1933–1972)
|
摘要:
國家公園是一個現代機構,其歷史與民族國家的歷史緊密交織。根據台灣1972年《國家公園法》的第六條,國家公園「具有重要之文化資產及史蹟,其自然及人文環境富有文化教育意義,足以培育國民情操,需由國家長期保存者」。換句話說,國家公園該體現國家的「國體」,代表它的「國粹」,而培養國家認同。同時,自然是自然而已:公園內的自然與公園外的自然沒有質性或定性的差異。那麼,國家公園本來是什麼?如果我們同意法規的定義,公園如何被賜予「國粹」,如何傳達「文化意義」而「培育國民情操」?終究,國家公園是帶有政治性的場所;成立國家公園是個帶有政治性的行為;國家公園不一定是公園之內包括的自然、風景等等,而是所有那些被社會或政府用來劃定公園的做法,表明公園具有特殊意義。依據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及中央研究院檔案所蒐集的檔案資料,本次講座將探討台灣國家公園的近現代歷史,以及此類機構在台灣身份認同形成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講者介紹:
安俟堂博士目前是本所訪問學人。他的研究興趣包括早期現代和當代中國小說、翻譯和思想史,重點是烏托邦寫作和想像地理。他著有多篇經同行審查的文章,目前已經出版專書Hundred Days' Literature: Chinese Utopian Fiction at the End of Empire, 1902-1910 (Brill, 2019)。
國家公園是一個現代機構,其歷史與民族國家的歷史緊密交織。根據台灣1972年《國家公園法》的第六條,國家公園「具有重要之文化資產及史蹟,其自然及人文環境富有文化教育意義,足以培育國民情操,需由國家長期保存者」。換句話說,國家公園該體現國家的「國體」,代表它的「國粹」,而培養國家認同。同時,自然是自然而已:公園內的自然與公園外的自然沒有質性或定性的差異。那麼,國家公園本來是什麼?如果我們同意法規的定義,公園如何被賜予「國粹」,如何傳達「文化意義」而「培育國民情操」?終究,國家公園是帶有政治性的場所;成立國家公園是個帶有政治性的行為;國家公園不一定是公園之內包括的自然、風景等等,而是所有那些被社會或政府用來劃定公園的做法,表明公園具有特殊意義。依據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及中央研究院檔案所蒐集的檔案資料,本次講座將探討台灣國家公園的近現代歷史,以及此類機構在台灣身份認同形成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講者介紹:
安俟堂博士目前是本所訪問學人。他的研究興趣包括早期現代和當代中國小說、翻譯和思想史,重點是烏托邦寫作和想像地理。他著有多篇經同行審查的文章,目前已經出版專書Hundred Days' Literature: Chinese Utopian Fiction at the End of Empire, 1902-1910 (Brill,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