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世儒學與社會學術工作坊」第三次討論會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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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中國近世儒學與社會」學術工作坊討論會,於 7 月 6 日(六),以線上方式舉行,本次討論會發表兩篇論文,共十五人出席。
何威萱教授發表〈《明儒學案》的內與外:論魏校的學派問題〉一文,探討黃宗羲 (1610-1695) 對魏校 (1483-1543) 學術系譜、思想要旨的論斷問題,旨在釐清魏校是否私淑胡居仁 (1434-1484),對主敬和主靜的態度,及其思想與胡居仁差異。報告人指出,黃宗羲的《明儒學案》保留大量明代儒者的著作片段,勾勒出明代思想史的圖像,成為研究明代思想的重要經典。然而,黃宗羲對於明儒形象的描繪與定位,未必符合時人的理解,而是加入自己的判斷。以魏校為例,明末清初以前,論者並未將其與胡居仁聯繫,也不認為主敬是其重要工夫。但黃宗羲強調胡、魏學承關係,認為魏校主靜、天根之學是胡居仁主敬功夫再加密,這樣的論斷被後世接受並成為定論。事實上,魏校早期確實接觸過胡居仁之學,但後來更提倡主靜涵養,有近似陳獻章 (1428-1500) 之處。黃宗羲可能是基於一手資料得出這樣的結論,但也可能是為了維護他建構的明代學術發展圖像。因此,使用《明儒學案》時應格外謹慎,多方面檢視原始文獻,不宜盲從書中論斷。
討論時,與會學者認為,目前文章結構可以分作兩個部分,一是反駁《明儒學案》對於魏校的論斷,二是分析魏校思想的變化,特別是從主敬到主靜的轉變。因此,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討論黃宗羲的分類問題,以及魏校的思想內涵。建議作者在前言中指出文章的問題意識,或將結論中的部分論點前移,凸顯本文論旨。此外,文章標題如「《明儒學案》的內與外」、「魏校形象的轉變」與內文稍有不符,建議作者修改。關於魏校的思想,有學者好奇魏校從「主敬」到「主靜」,但也並未否定「敬」,其思想轉變是否如此顯著,建議作者再多加凸顯魏校思想的轉折。另有學者認為,論文過於批評黃宗羲《明儒學案》對魏校之學的理解與定位,但黃宗羲從工夫論上指出魏校與胡居仁的差異,以其為「加密」,與作者所指出的魏校早年「主敬」與中年後「主靜」的進展,兩者未見很大差異,故黃宗羲之說也未必不合理,此點需要更詳細的剖析。此外,是否有明清學者討論魏校與胡居仁或陳獻章的關係能夠支持或反駁黃宗羲的論斷,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林峻煒博士發表〈朱熹的人死氣散說何以成為無鬼神論?〉一文,主要從理學的脈絡切入,討論朱熹 (1130-1200)「人死氣散說」如何詮釋鬼神的內涵,次則觀察心學傾向的學者楊簡 (1141-1226) 如何從「心」的角度提出有別於以「氣」之聚散為核心的鬼神觀,呈現理學內部的兩種鬼神觀,進一步探討明代中晚期儒者對朱熹「人死氣散」說的反省,從思想史的角度分析鬼神觀念內涵產生變化的可能因素。報告人指出,朱熹的「人死氣散說」主要駁斥佛教的輪迴觀與人格化的鬼神觀。朱熹認為,人在死亡後,知覺不再存在,魂氣必然消散。這一觀點引發了一些學者的質疑,尤其是如何解釋儒家經典中關於鬼神和祭祀的記載。楊簡則強調「心」之常存,認為人的心不隨形軀的消散而滅亡,而是能貫穿生死、幽明而永恆存在。此觀點源自於他對「心」的理解,與佛教的「神識」概念相通。明儒胡直 (1517-1585) 認為朱熹的觀點無法解釋鬼神存在的現象,並指出朱熹之說與儒學經典有著相當大的距離。在陽明學的脈絡下,胡直強調聖賢「死後不亡」,他主張人死後精神不隨形軀消散而亡,並以招魂、祭祀為例,佐證鬼神實有性,強調鬼神存在是基於不隨形軀消散的「游魂」為本。
討論時,與會學者認為,目前論文題目與內容關連性不強,且朱熹並未說過「無鬼神論」,標題用詞似不太精確,建議作者修正。就全文結構而言,作者先論述朱熹的觀念,再引述明代學者的質疑,後論宋儒楊簡、明儒胡直的鬼神論述,並雜引數位明代學者的意見,討論的時段過長,引證的案例過多,行文稍嫌跳躍,較難掌握問題意識。建議作者重新梳理文中案例,說明這些論述的代表性,例如,為何選擇楊簡與胡直的觀點,而非陸象山 (1139-1193) 或王陽明 (1472-1529) 的說法。其次,這些案例對於鬼神的定義是否相同,各自在什麼脈絡下討論鬼神,是否具有比較基礎,亦有待仔細分梳。建議作者將目前內容擴寫,以二至三篇文章的篇幅細緻討論,或許能更聚焦論旨。另有學者指出,明儒對於鬼神觀念的討論,主要延續宋儒的論述,其獨特性為何?他們為什麼討論鬼神觀念的問題?建議作者可在前言時說明。同時,提醒作者思考,朱子學者與陽明學者在討論人死氣散說的脈絡上,是否有很大不同,學派是否為本文適宜的切入點,也需更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