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为清朝迈向西方近代化外交机关之最终形态,不仅为清政府中最早近代化的新式部会,更系中国历代以来第一个正式的外交机关,其所建立之外交基础,诸如外交专业人才培养、海外使馆、领事制度与地方交涉使司的制度化等各方面,都为民国时期的外交部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对日後中国在国际间争取权益与国际地位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於整体的中国外交而言,外务部实居承先启後的重要关键地位。 迫使清廷改革总署,成立外务部之直接因素,系来自於《辛丑条约》第十二条之规定。据笔者之考证,最早之改革意见系由义大利公使萨尔瓦葛於首次北京公使会议上所率先提出的;至於规定外务部大臣至少能讲一种外国语言的要求,则极有可能是经由美国国务卿海约翰之坚持与推动;而李鸿章适时成为推手,奠定外务部之规模。 至於外务部与出使经费之配置,本文利用既有档案加以初步分析,得以确知两者实际之部分配置情形与比例,外务部的经费亦配合着清廷宪政之实施而有所改变,由过去总署时期的海关拨解,转变为西方式的预算审查制度,单就近代行政机关之经费编审来说,可谓有长足的进步。 外务部时期为中国近代外交所遗留下的两大贡献,分别为出使制度的改良与地方交涉使司的设置。此时期海外使领馆的扩充、人员的培育和管理,远超於总署时期之成就,更为民国初年的外交奠定下坚实的基础。另外,外务部晚期对於地方交涉使司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督抚长期各自为政的紊乱体制,并将监督权力收归中央,为民国外交所承继和发扬。 对於晚清外交的发展来说,李鸿章的去世,可说是一个旧时代的结束;接续其後的奕匡、瞿鸿禨、吕海寰、袁世凯、梁敦彦与邹嘉来等人,则在国际局势与国内政局的急剧变化中,先後为晚清外交承担着大小不一的责任与贡献。 就外务部发展的历程来说,此短短十年时间内,外务部毕竟完成了由早先总署之体质转化为专业外交机构的艰难工作,并在有限的条件与险峻的局势中,达成了若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