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徹教授講演「明末商稅徵收與廣東社會」活動紀要

 
講題: 明末商稅徵收與廣東社會
主講人: 井上徹教授(日本大阪市立大學文學研究科文學部)
主持人: 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時間: 2012 年 7 月 26 日(四)上午 10:00 至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大樓一樓會議室
撰寫人: 朱祐鋐(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
 
井上徹教授講演「明末商稅徵收與廣東社會」活動紀要
 

  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於 2012 年 7 月 26 日邀請日本大阪市立大學研究科文學部井上徹教授演講。井上徹教授研究中國宗族史多年,代表著作為《中国の宗族と国家の礼制:宗法主義の視点からの分析》,近年來研究領域擴及城市史與廣東的開發等議題,在中日文期刊發表不少研究成果。本次演講圍繞商稅與廣東地方財政的關係,以及商稅科派對商人活動的影響兩大問題展開,透過榷稅的徵收來探討商稅與地方財政,以及廣東地方社會結構的關係等議題。


  狹義來說,商稅是指對商人貨物進行課稅,而廣義的商稅,則是指在狹義商稅外,以商人為對象課徵的鈔關稅、工關稅、門攤稅等。明代後期隨著軍事局勢緊張,中央政府為了確保財源,增稅不少。本次演講探討之宦官徵收榷稅即是其中之一。學界對於萬曆年間榷稅的研究,較為關注城市居民對宦官掠奪的抗議,但對榷稅與地方財政及地方社會結構的關係則較少著墨。明代中期以降,瑤族、壯族及漢人組成的復合性民族叛亂席捲兩廣,廣東的財政很大程度為了支撐廣西的財政及軍餉而負擔沉重。廣東的商稅徵收機構有稅課司、鈔關、廠及橋樑等,其中稅課司收入用於地方經費,鈔關送繳中央,而廠、橋樑的商稅因為地方上軍事需求而激增。萬曆二十七年 (1600) 間,皇帝派宦官李鳳至廣東充當稅監,徵收二十萬兩的榷稅。這二十萬兩中,李鳳將原先的十五萬軍餉充當上供。為了彌補軍餉的空缺,地方官員便將原先不是課稅對象的日常物資也納入課稅範圍,使得商稅不只向商人徵收,人民生活也因此受到影響。

  榷稅的徵收直到萬曆四十八年 (1620) 才終止,期間地方官員以地方財政困難為由,相繼要求減稅、停止榷稅,榷稅於是從二十萬兩變成十八萬兩,再變成十六萬兩的額數;但廣東的徵稅方式仍未改變,除了商稅外,還從軍餉撥解,撥解出的部分,仍是藉城市中交易的日用物資進行課稅。李鳳的繼任者阮升甫赴任,即受到廣州城西居民大力抵制,可能就是受到影響的商人所為。此後,由聲名狼藉的高寀擔任稅監,廣東人甚至互相結盟,反對高寀進入。雖然萬曆四十八年停止榷稅,只是明末軍事局勢依舊緊張,中央政府在天啟五年 (1625) 又於各省水陸要衝徵稅。井上教授接著探討地方如何徵收商稅。在商稅徵收中,有牙人、牙行、牙儈等中間商介入。從嘉靖《廣東通志》〈墟市〉條來看,仰仗官府勢力設立牙行是很普遍的現象;牙行的設立和包辦徵稅,大多得到地方官府認可,地方官則將部分承包額充當地方財政及官吏私人費用。在當時廣州、佛山等各大城市中,牙人、棍徒、權豪、胥吏等均暗地活躍於抽分廠中,將榷稅視為利藪,包辦徵收稅餉以獲取傭金。當地的鄉紳豪右也透過完善的新興市場設施,向墟主、集散商徵收私稅。


  在牙人與鄉紳對商稅抽分進行包辦的框架中,井上教授提醒我們注意廣東人和福建商人之間的紛爭。福建商人在海上貿易具有優勢,在珠江三角洲亦相當活躍。廣東除了當地鄉紳,外省棍徒也從事包辦徵稅,福建商人與後者關係密切,如當地官員郭尙賓便認為策動高寀進入廣東的便是棍徒。井上教授認為,福建商人與廣東人間的衝突,歸根究柢,在於對市場的爭奪。徵收榷稅之前,鄉紳利用身邊親戚、奴僕徵收私稅的習俗已經形成,而在榷稅時期,稅監利用福建等外省牙行徵收商稅觸犯了鄉紳的利益。是故,當時官員對宦官徵收榷稅的批判雖然是全國的普遍現象,但在廣東,多了一個地域性的因素,當地官員反對榷稅,是為了保護以廣州與佛山為中心的市場網絡與其周邊利益關係,而不欲被中央派來的掠奪者與外省商人集團所侵占。對中央來說,如何將邊境的新興市場納入國家統治之下,便成了最大的問題,其得以實現,要到清代之後才完成。

  發表告一段落後,井上教授和與會學者交流意見,分享研究心得,討論主要集中在商稅的課徵與課稅點的分佈上。首先,有與會者由市鎮的歷史發展注意到商稅與市鎮之間的關係,如江西南部的墟市設有墟長,可能與廣東的情況接近。井上教授指出,江西商人對廣東的影響很大,也同意江西與廣東的情況可能有關連。不過兩者相較,廣東墟市商業化的情形較濃厚,可能已經形成永久性市場而非定期的集市。


  有與會者從歷史地理的角度出發,提問廣東徵稅點的空間分佈,是否有不同的考慮、這些徵稅點是否有其稅收範圍?井上教授的回應大致將廣東稅課司的分佈分成幾個部分:北江周遭的廣東北部由於經濟發展較為落後,收稅的地點主要集中在交通要衝之處;明代後期,珠江三角洲的廣州、佛山等地經濟逐漸發展,手工業與商業性農業興盛,收稅地點集中在市場地帶;在西江附近的情況與北江相似;沿海地帶在中央看來雖是偏僻的地方(也是少數民族聚居之處),但與海外貿易有連結,故也設有收稅點。主持人巫仁恕教授亦指出,稅課司可能以城市為單位徵稅,而橋樑或墟等可能呈現點狀分佈。與會者從閱讀江南方志的經驗提到有些收稅的廠可能也設立在墟市中。

  與會者接著提問與稅課司相關的問題:嘉靖到萬曆年間是廣東經濟發展時期,但方志中稅課司卻呈現減少的情況,當地官員如何看待此問題?井上教授從財政的角度指出,稅課司的收入較少,廠與橋樑稅收是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故對地方政府來說不是問題。而巫仁恕教授則推測嘉靖《廣東通志》可能是洪武年間的記載,這些稅課司何時裁撤則難以確定,只知道萬曆年間只剩一個稅課司。這或許可能需要參閱《大明一統志》等材料才能進一步佐證。

  亦有與會者提問,明清廣東的稅收在中央與地方財政的地位與特點有何異同,對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有何影響。井上教授指出,明代萬曆年間廣東的商稅是由皇帝派遣宦官收稅,而商業稅在明代沒有比較明確的制度,到了清代才更加制度化,在財政的課徵上有更清楚規定。在平民的日常生活方面,可能居住城市的百姓較會受到榷稅的影響,幾次反對榷稅的抗爭都是發生在城市,鄉村居民受到的影響相對較小。本次演講,與會者積極地與主講人對話,最後在熱烈的討論中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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