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根教授講演「明清海盜史研究的檢討與展望」活動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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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9 月 4 日下午,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邀請到廈門大學歷史系王日根教授,對明清海盜史研究進行回顧,並分享其長期從事檔案整理的研究成果。王日根教授身兼廈門大學歷史所所長、福建師範大學閩臺研究中心教授等職務,專長領域為中國社會經濟史及海洋史。
明清海盜史研究主要涵蓋內容,地理關係上可分中心與邊陲、陸地與水域;其他方面則包括:海盜概念的界定、海盜興起的背景與構成、河盜與海盜、海盜與海商、海盜與政府、海盜與水師、海盜與西方勢力等議題。
海盜的主要來源為漁民、蜑戶和水手,多為因生活貧困而下海的窮人。嘉慶《雷州府志》提到這些人多半「陽為商漁,陰為海盜」,擺盪於盜、民之間,故往往造成官方在進行海盜身分認定時的困難,如汕、漳地區圈占海界的勢豪,即經常被官府認定為海寇。海盜的籍貫也不易認定,如明清奏摺常指泉漳人民下海為盜,但研究指出,其中不少海盜其實假藉泉漳名號。另外,官府對海盜認定標準的寬嚴差異,也會影響海盜人數的統計,標準緊時官方紀錄中海盜數量多,反之則少。
王教授接著談到海盜與海商間的幾種關係。商人有受到海盜掠奪、被迫向海盜納稅的情形;王教授舉出日本學者松浦章的研究,說明商人向海盜繳稅是換取海上安全的一種方式。但也存在著商人資助海盜,甚至商、盜勾結,共同劫掠的情形。如同治《上海縣志》便記載有不肖商人將火藥喬裝為皮蛋,輸送給海盜;清代著名海盜蔡牽也是因為「厚賂閩商」,所以能獲得船隻維修、火藥的補充;又如《葡萄牙東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中,嘉慶十年 (1805) 廣東香山知縣彭昭麟的理事諭提到,澳門海域的海盜與鹽船結合,販運私鹽,甚至從事掠奪。
除了海盜與清政府、商人之間的關係,學者也關注到海盜的日常生活與社會文化世界。王教授舉美國學者安樂博 (Robert J. Antony) 著作 Like Froth Floating on the Sea: The World of Pirates and Seafarers in Late Imperial South China 為例。[1]此書企圖透過「由下往上」(bottom-up) 的視角,切入海盜的生活細節、生存處境、觀念心態、活動方式,書寫海盜的社會、經濟、文化史;其論文〈中國南方的海盜活動及影子經濟〉,[2] 則從經濟學角度提出海盜「影子經濟」之說,檢視此種官方難以掌控的非正式經濟體制,如何影響著二十世紀中國東南沿海不論靠海或陸地吃飯的人民。
演講後的討論中,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劉序楓教授表示,各國海盜史研究在觀點和角度上相當多樣,歐美常從宗教、社會史或海盜間的互動關係出發,如穆黛安、安樂博等人的研究屬此,而中國則多從政治制度面切入討論中央與海盜的關係。王教授解釋,他的海洋史研究,主要著重探討明清的海疆政策、海防等方面的議題,這次臺灣行非常開心能與臺灣海洋史研究者進行多種主題、多面向的交流和討論。
[2] 安樂博:〈中國南方的海盜活動及影子經濟〉,收入李慶新主編:《海洋史研究》第 2 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年),頁 18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