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齊儒教授演講「度救情海,神定宿緣:明代短篇小說姻緣神的文化闡釋」紀要

 
主講人: 簡齊儒教授(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副教授)
主持人: 廖肇亨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
時間: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一)上午 10:00 至下午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二樓會議室
撰寫人: 胡頎(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生)
 
簡齊儒教授演講「度救情海,神定宿緣:明代短篇小說姻緣神的文化闡釋」紀要
 

  簡齊儒教授現任職於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2016 年 7、8 月擔任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短期訪問學者。簡教授研究領域包含古典小說、民間文學及民俗文化研究,致力於爬梳通俗文本內在的文化思維。本次關於明代短篇小說姻緣神的演講,即是透過小說敘事母題分析討論背後的姻緣文化圖像。

  過去有關姻緣神的研究多聚焦於唐宋月老文本及其反映的命定思維,然而自明清以來,民間敘事添加了許多不同性質的姻緣神祇,如氤氳大使、泗州大聖、和合二仙等,展現出新時代的姻緣觀念。簡教授本次以《情史類略》為主,以白話文言小說為輔,考查明代常見短篇敘事文本中的姻緣神,將之歸納為「氤氳仙媒助緣」、「河海神女的情緣救度」和「潮神確認宿緣」三類。

  第一類「氤氳仙媒助緣」大體是傳統月老的變形,然而此時姻緣中介者牽合的不再限於傳統明媒正娶的關係,舉凡私情密會、凡仙相戀、華戎相配都被納入良緣註定範疇,這反映出人們對姻緣認可幅度的擴大。同時,宿緣的命定觀也展現出宗教在民間普及帶來的辯證思維。此一時期,較簡樸的「前世—今生」宿緣結構已不能滿足市民讀者,因此故事中不乏敢於質疑、控訴姻緣神的人物,然而他們卻往往在更大的「前世—現世—來世」輪迴果報中重新被安置。此一由「姻緣命定(違逆—順服)」到「錯配姻緣(混亂—秩序)」的轉變,一方面反映了姻緣神的神聖性降低,另一方面可能也透過主角能動性的提升,更強烈地暗示凡人在命運前自主性的薄弱。

  第二類「河海神女的情緣救度」上承小說「遇仙遇艷」,在「凡男遇仙—神人交歡—神人分離」的傳統結構裡,摻入仙道修行願想與女性聖化的傳統,使姻緣神在宿緣的安排下親自滿足凡人情感與物質層面的欲望。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故事中神女多半具有「流動水澤」的質性,如蔡羽〈遼陽海神傳〉和《情史》中的〈河伯女〉、〈蕩口仙姝〉、〈汜人〉、〈西湖水仙〉等。簡教授將這些與明清通俗小說中常見的「情海」、「欲海」、「孽海」等套語連繫,指出漫無涯汜的水如何象徵了情海的攪動未明、姻緣的幽深難測乃至欲望的浩瀚無際。因此,明代常見的姻緣神往往與水神性質相近——既是人心幽微欲望的隱喻,也透過神祇對水澤的調和將難以駕馭的情欲流動具象化。而在此脈絡下我們也能更好地理解第三類「潮神確認宿緣」中被動成全姻緣的潮海之神敘事為何伴隨著「水流湧動—重歸平靜」的橋段。

  在結語中,簡教授指出明代關於姻緣神的短篇小說大體有三點特色:一是在宿緣的時間跨度上由傳統命定的「前世—今生」轉為「前世—現世—來世」的輪迴觀。二是較諸唐宋的月老,此時姻緣神具有更多現實空間的特色,透過地域性的景觀來證實對神蹟的真實性。第三,姻緣帶來的受益也從傳統的身分翻轉、獲得功名,擴及更廣大的欲望追求。總體而言,這些低成本、反覆改編重組的美好姻緣母題,一方面透過擴大的宿緣遇艷傳說賦予讀者希望和期盼,另一方面又藉宿緣命定的再三強調鞏固婚姻權力結構。使讀者能同時在虛構中盡情馳騁欲念,又能安於現實世界中的社會控制。

  簡教授的研究著眼於民俗信仰與文化心理,展現出不同於傳統小說文本研究的分類與視角。演講結束後,主持人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廖肇亨教授首先提出幾點建議,他指出姻緣神涉及的許多典故、用語其實都與佛教相關,如情欲與水澤的比喻、「宿緣」一詞彙的使用等。此外,過去因佛教講求出世,所以姻緣神多屬道教,然而唐代僧人寒山、拾得在此卻轉化為世俗的和合之神,此一神格轉移是如何發生的?這些都可放在佛教命題如何重新被民間吸收、理解的脈絡中考察。最後,對於簡教授提到明代姻緣神應允了更廣大的欲望追求,廖教授建議可從明代商業背景來理解這樣的欲望轉換,如河海女神帶來財富可能與海運或航運相關。

  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鍾雲鶯教授由志怪傳統切入,提出兩個可以延伸的觀察角度:其一,第二類「河海神女的情緣救度」大體上承繼了「異類婚姻」的志怪傳統,然而後者敘述中往往特別強調凡男道德修養的特出,以作為獲選根據;這點在明代姻緣女神故事中不甚明顯。其二,青衣人在六朝志怪小說中通常代表時間與空間過渡的角色,但是在〈氤氳大使〉一類故事中,青巾已然一躍而為直接仲介者,此間的意象暗示或功能轉換都可以進一步思考。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賴信宏博士指出,除了《情史》,〈盧二舅〉也出現在明代其他小說選集中,但並未被定位為姻緣神。因此,如果文中若干則故事都源於《情史》,可能必須要考量它的特殊性質。此外,賴博士認為簡教授對「姻緣神」的定義可能稍寬,是否能僅因提及「宿緣」便將第二類的河海女神也納入姻緣神的討論中,可能還須再多加斟酌。

  簡教授初步回應表示,由於她的關懷更接近人們的姻緣觀念如何以「非常、超凡」的方式展現(如神蹟、超自然力相助),因此還在思考是否能跳脫以專司神職作為定義的方式,從更廣的面向觀察與姻緣相關的神祇與敘事文化。此外,簡教授認為若將姻緣神故事回歸各志怪傳統類型,會無法彰顯此一時期不同類型故事所展現的共同特性。最後簡教授表示,希望在完成此一階段的整理後,能更進一步探究明代的姻緣思維如何反應在社會互動中?是否能推出一華人的情感模式?而這些情難波折與明代政治書寫之間是否有影射關聯?以及此類帶有情色性質的套式究竟是一種單純出於商業考量的褻瀆,抑或能連結到晚明更複雜的情欲覺醒思潮?這些都是尚待釐清的問題,也期待能將學者提供的建議帶入往後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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