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三十三回解讀紀要

 
講題: 霧峰林家訟案文書
領讀人: 鍾淑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郭婷玉博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召集人: 黃富三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曾文亮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時間: 2023 年 02 月 23 日(四)晚上 18:00 至 20: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724 研討室
撰寫人: 黃暐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生)
 
「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三十三回解讀紀要
 

  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由鍾淑敏教授、郭婷玉博士領讀霧峰林家京控案前文件第十九、二十卷,會中完成第十九卷 25-43頁、第二十卷 1-6 頁文書校訂。第十九卷共 43 頁,收有同治十年 (1871) 九月至光緒元年七月間霧峰林家向都察院提起京控後相關文件;第二十卷共 89 頁,收有同治十年七月至同治十二年林家向清帝國各級官員呈控文件。

  本次解讀範圍時間上橫跨同治十年七月至光緒元年七月,主要內容可分作十九卷、二十卷兩部分進行說明。第十九卷部分,主要內容為霧峰林家在同治十三年至光緒元年間請求閩浙總督、福建按察使等官員徹查此案呈文,例如「為法不敵弊案化冤沉粘結泣懇提訊雪誣事」(T1102_019_0027- T1102_019_0030)、「為拂詐陷殺奇冤莫伸籲懇親提歸案訊雪律辦事」(T1102_019_0035- T1102_019_0039) 等等,這些呈文不僅重申林文明被殺實屬凌定國等官員預謀且串詐陷殺,也提及凌定國等人為求延案,誣賴林家在同治三年殺死黃雲一家(共十二人),進而要求閩浙總督等官員迅速查明本案。第二十卷部分,則收錄林戴氏於同治十年七月向都察院京控呈文 (T1102_020_0001- T1102_020_0005),由此可見林家訟案在林戴氏於同治十年京控都察院,由台灣府周懋琦受理後,於同治十三年牽扯出黃雲命案的發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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