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一次讀書會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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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一次讀書會,邀請現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訪問學人的堀地明教授演講。演講開始前,堀地教授說明近來研究的重點擺在清代嘉慶、道光兩朝的北京糧食與災害問題,本次講題即以此領域為主,關注「嘉慶六年北京水災與嘉慶帝的救荒政策」。
首先,堀地教授指出,清代災害史的研究已不在少數,過去主要關注的是光緒初年的丁戊奇荒 (1876-1879),近來也有關注乾嘉時期災荒問題的研究,但這些先行研究都是從宏觀角度著眼,將基本史實詳盡整理;此次報告則採取微觀視角,報告嘉慶六年 (1801) 的災害個案,從水災發生到結束救濟的整個過程。堀地教授主要以此次災害後所編定的《欽定辛酉工賑紀事》(東洋文庫與北京中國科學院嘉慶七年刊本)為核心史料,考察地區包含北京內外城與郊區,探討嘉慶皇帝和朝廷在災害發生時,採取何種救荒對策,並歸納這些措施的財源。
由於個案主軸是荒政政策,因此堀地教授首先簡述清代北京的救濟機構與城市行政結構。清代官方賑濟的機構(即是粥廠)部分,主要是參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邱仲麟教授的研究成果,堀地教授說明該制度的成立與時間點,發放時間為每年十月至隔年三月二十日,共計五個月又二十天,而粥廠設置區域僅及外城。城市的救濟任務,與城市行政相關,堀地教授分三點簡介:一、內外共分五城,五城之下有十坊,在坊下則有舖。二、內外城分別由步軍統領衙門與五城巡城御史管轄,他們不僅負責救濟,也有維護治安的職責。三、所謂城屬地區,原是由巡捕營所巡邏的「汛」逐步演成,而巡捕營屬都察院管理,其負責範圍則是外城、城屬。從汛演變為東西南北城的屬地,是康熙到雍正年間 (1662-1735) 慢慢形成的。城屬(城區)範圍的管理者,以步軍統領衙門為主,但順天府尹亦有參與部分事務。
堀地教授接著講述本次欲討論的嘉慶六年水災問題,他將此事件依時序分為:一、水災的發生與災情(嘉慶六年六月),二、蠲免與京城急賑(嘉慶六年六月至八月),三、以工代賑(嘉慶六年七月至十一月),與四、大賑(嘉慶六年十月至七年三月)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係說明嘉慶六年水災發生之初,起因為連日下雨,從圓明園到紫禁城內都有淹水的紀錄。再者,通惠河、北運河與永定河都因水位高漲而發生決堤,當中受災最鉅的是京師東南地區。因為災情不斷,嘉慶皇帝(1796-1820在位)發佈後續命令,包括勘查水災情況、派遣三位親王往龍神廟祈晴,皇帝本人則前往社稷壇祈晴;另外,也頒佈「手書硃諭」與「河決嘆詩」,以此罪己自責。同時也決定當年不去避暑山莊與木蘭行圍。
堀地教授說明,第二階段之後,都是針對具體情況投入救災與救濟。首先是蠲免與急賑,從六月初九日至同年八月間,主要根據順天府尹、大興縣與宛平縣的勘災報告,擬定具體蠲免錢糧。根據講者統計,直隸地區州縣免除百分之百者,共計六十四處,免除百分之五十者,共計三十四處;較特別的是受災最重的宛平縣,連嘉慶七年也一併蠲免。於此同時,開始救濟災民,包括緊急性的「急賑」,針對到京城外寺廟避難的災民,共計發放五萬人份的救濟物資,同時也設粥廠施粥。除此之外,皇帝開始設計「以工代賑」之法,用以治理永定河。
第三階段便是以工代賑的執行,此法採取讓災民投入公共工程,領取收入代替政府單純救濟。但這一方法並非嘉慶皇帝首創,而是歷代王朝荒政措施之一。嘉慶六年的以工代賑,主要分為治理永定河與疏浚內外河道、通惠河。前者共雇用五萬人,歷時兩個月,不過工程並未完工。堀地教授特別指出,後者原先是希望內外城均採此法,但有官員反對用民人修治內城與紫禁城,因此朝廷最後決議由八旗步甲修治內城與紫禁城,以工代賑只針對外城河道疏浚。
最後一個階段是「大賑」,由於華北地區十月之後冬季來臨,故停止以工代賑,再度採取朝廷救濟,由官府發放棉衣、棉褲禦寒。是以朝廷需籌措棉衣,根據統計共有八萬五千件棉衣,多數由官府向當舖購買,但也有三千件左右是王公大臣所經營的當舖捐出,也可見民人蔡永清等提供了兩萬件。募集之後,由順天府地方官員與步軍統領衙門發送。另外,也有放粥,且因受災戶多,嘉慶皇帝下令增給倉米。堀地教授提到,大賑階段並非無差別賑濟,而是有設定標準,以「赤貧」者為主。透過上諭與軍機處錄副奏摺觀察,此次設置的粥廠包括城內與城屬地方、就賑的人口分布甚廣,數量更達到三百四十萬口,雖然不知道這些人如何長途移動,但仍可見北京城所發揮的功能。
最後,堀地教授說明其統計出的救荒資金來源,這當中使用的經費,包括戶部、工部、內務府、步軍統領衙門等官方機構均有出錢,整體看來,內務府開支的經費最多。另外,也可見民間人士(如:蔡永清)的捐款。此外,堀地教授亦提及在發放賑濟用的米糧時,是以京倉所儲漕糧為主,並未採購其他地區的糧食。
演講結束後,與會者討論熱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賴惠敏教授首先請教,在報告所呈現的 (279) 提及「兩」與「制錢」的換算,據賴教授自己的研究,乾隆年間的換算比例約是一千兩百多文比一兩,不知為何在嘉慶初年又回到九百多文比一兩?其次,外城屬於五城所管,但這個區域也是順天府所管轄,這兩個機構如何區分彼此職權?又,水災所免去受災區域的地丁銀兩,但此區域幾乎都是旗地,實際進行的情況是如何?另外,根據賴教授自己進行內務府的研究時,也常看到喇嘛進行祈雨,但這次的水災似乎沒動員喇嘛祈雨。再者,文中所提到民人的捐款,或許能從財政捐輸類檔案找到更多資訊。此外,順天府檔案當中,也有關於施粥名單的資料,不清楚是否與此案有關,而這些粥廠有部分與內務府的關係較大,可能也須進一步注意。講者解釋,自己對於此問題尚有許多需要了解與釐清的地方,仍有許多盲點,是以十分感謝賴老師所提出的疑問與建議。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黃鈺翔詢問,嘉慶六年這場水災時,直隸河道總督在之前是否有預防,而事後是否遭到撤換?講者回覆,在京城與城屬之外,的確由直隸總督負責,但是此次所限定的範圍,並非其所管轄,所以在這一區域內,找不到相關的紀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黃麗君博士也針對職能問題提問,提到內務府七司三院中,奉宸院之職責亦包含管理水利,在此次水災當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另一問題是,十八世紀荒政救濟似乎反應出官僚的高效率,嘉慶六年水災正好是在十九世紀之初,好奇堀地教授怎麼看此時期的行政效率。堀地教授針對上述職能,指出清朝發布行政命令時,對象包括步軍統領衙門、五城巡城御史以及順天府,但是內外城與城屬地區的職能來看,前兩者似乎更為重要。至於內務府的相關職能,他尚未進一步研究。至於效率問題,堀地教授認為,此次水災所展現的行政效率還是很高,並未見與十八世紀有太大差異。
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曾美芳教授針對救濟問題補充明代的狀況,指出京倉內的米糧,放到了一定年限之後,因為米質的變化,而轉為賑濟所用,這套制度自明代開始就已經運作,因此在災荒發生初期,很容易可以順利賑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王一樵博士則提到此個案的其它延伸材料,例如內閣大庫當中,也有提到捐輸等材料。此外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滿文起居注中,滿文內容寫的較為含蓄,細節上也有些差別,或可一起比較使用。再者,韓國燕行使節也對此次水災有所評價,當中透露賑濟的效果與本次演講所呈現的景象似有些差別,亦能比對參照。樹德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學院助理教授李華彥教授好奇蔡永清的身分為何,何以他有資金可以捐到兩萬件棉衣?講者指出,蔡永清是北京城外的慈善家,可見的紀錄有開設善堂,以及對貧民施予救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謝仁晏另外補充其所見關於蔡永清的資料,指出蔡永清活動的時間頗長,直到嘉慶十六年 (1811) 都還有參與社會救濟活動,在碑刻當中多署名「天建弟子蔡永清」。
至此,堀地教授補充,目前研究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因為最初是在北京看到嘉慶六年軍機處錄副奏摺中的相關檔案,再進一步透過《欽定辛酉工賑紀事》一書所完成的初步成果,本次讀書會上所聽到的相關域外記載、滿文紀錄與個人日記,是他需要再進一步閱讀的素材,此外,在朝廷的職能上,內務府在本次水災的作用,也是他會持續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