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務部為清朝邁向西方近代化外交機關之最終形態,不僅為清政府中最早近代化的新式部會,更係中國歷代以來第一個正式的外交機關,其所建立之外交基礎,諸如外交專業人才培養、海外使館、領事制度與地方交涉使司的制度化等各方面,都為民國時期的外交部打下了深厚的基礎,對日後中國在國際間爭取權益與國際地位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對於整體的中國外交而言,外務部實居承先啟後的重要關鍵地位。 迫使清廷改革總署,成立外務部之直接因素,係來自於《辛丑條約》第十二條之規定。據筆者之考證,最早之改革意見係由義大利公使薩爾瓦葛於首次北京公使會議上所率先提出的;至於規定外務部大臣至少能講一種外國語言的要求,則極有可能是經由美國國務卿海約翰之堅持與推動;而李鴻章適時成為推手,奠定外務部之規模。 至於外務部與出使經費之配置,本文利用既有檔案加以初步分析,得以確知兩者實際之部分配置情形與比例,外務部的經費亦配合著清廷憲政之實施而有所改變,由過去總署時期的海關撥解,轉變為西方式的預算審查制度,單就近代行政機關之經費編審來說,可謂有長足的進步。 外務部時期為中國近代外交所遺留下的兩大貢獻,分別為出使制度的改良與地方交涉使司的設置。此時期海外使領館的擴充、人員的培育和管理,遠超於總署時期之成就,更為民國初年的外交奠定下堅實的基礎。另外,外務部晚期對於地方交涉使司的設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督撫長期各自為政的紊亂體制,並將監督權力收歸中央,為民國外交所承繼和發揚。 對於晚清外交的發展來說,李鴻章的去世,可說是一個舊時代的結束;接續其後的奕劻、瞿鴻禨、呂海寰、袁世凱、梁敦彥與鄒嘉來等人,則在國際局勢與國內政局的急劇變化中,先後為晚清外交承擔著大小不一的責任與貢獻。 就外務部發展的歷程來說,此短短十年時間內,外務部畢竟完成了由早先總署之體質轉化為專業外交機構的艱難工作,並在有限的條件與險峻的局勢中,達成了若干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