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慧教授應中研院臺史所「同在南方:臺灣與熱帶海域的多重歷史連結與想像」主題研究計畫之邀,發表本次演講。李教授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榮譽教授,長期從事近世中國海外移民史與華僑史研究,是此領域的重要先驅學者之一。華僑史研究,早期多聚焦於傳統僑鄉(如廣東、福建)之社會經濟研究,而李教授的研究則以「國家政策」與「海外民族主義」為起點,關注僑務政策與海外華僑之互動,兼顧國家與民間的關係脈絡。本次演講則聚焦 18 至 20 世紀閩南人在南洋地區與西方人的合作與競爭關係。
首先,李教授從名詞界定談起,說明「南洋」、「閩南人」與「西方人」的概念。在明代,人們將南中國海沿岸區域劃分為「東洋」與「西洋」,「鄭和下西洋」中的「西洋」,即張燮 (1573-1640)《東西洋考》所指,以婆羅洲西北部之渤泥(今之汶萊)為界,汶萊以西的區域即是「西洋」,以東的區域為「東洋」。18 世紀以後,「南洋」一詞,在中國以松江(今之上海一帶)或長江三角洲為界,以北稱北洋,以南稱南洋,後來逐漸用來指稱今日之印度支那半島與南洋群島。至於「閩南人」,主要指居於廈門、泉州、漳州等地的居民,不包括閩北的福州與興化的莆田。「閩南人」有一些特性,一是由於福建地形多山少田,使閩南人善於造船和航海,以出海為生。二是元代泉州開港後,因港口聚集大量外國商旅,形成多種民族混居的社會,部分泉州居民與阿拉伯人通婚,而有阿拉伯後裔的血統,因此閩南人或多或少吸取了阿拉伯人和其他民族的經商特點。閩南人出海路線,由於當時是使用帆船出洋,因此只能採取沿著海岸航行的方式,可分為兩途,一自泉州、廈門南下潮州、澳門、海南島,至印度支那半島與南洋群島;另一途經澎湖、臺灣與呂宋島(今菲律賓),達印尼、馬來亞等地。根據 20 世紀東南亞的人口統計,菲律賓、印尼、新加坡及緬甸的閩南人比例較高,顯示其移民路徑自 18 世紀以來已成型。
西方人方面,從大航海時代開始,最早進入南中國海的是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兩國皆屬重商主義國家,但取向不同:葡萄牙以買賣貿易為主,西班牙則重視傳教。其後的荷蘭人為初期資本主義國家,殖民性質偏向掠奪原料、香料與經濟作物,從事農產製造與販售。英國作為成熟的資本主義國家,推行自由經濟政策,在新加坡、香港等殖民地實行不干預市場的稅收政策;法國同樣為資本主義國家,但特別重視宗教傳教。英、美兩國策略類似,唯美國更專注於與中國的貿易。由此可見,閩南人較早出現在南中國海區域,西方人來到東方後,其與閩南人彼此互動與競爭的歷史背景由此形成。
李教授指出,早在 1571 年西班牙人佔領馬尼拉之前,閩南人已在蘇祿群島與當地土著進行交易。西班牙佔領馬尼拉後,為建設殖民城市,開始招募閩南人從事各項工作,如販售日用品、製作麵包、印刷聖經等。由於西班牙人高度重視傳教,是否信仰天主教成為界定待遇的依據——閩南人信教者可居住在城內,異教徒則被迫居於城外;西班牙人並且鼓勵閩南人與當地人通婚。閩南人則因白銀貿易的利潤紛紛赴馬尼拉經商並定居於此。這種宗教與經濟的雙重互動,構成了早期閩南人與西方人合作的起點,但也埋下未來衝突的伏筆。
荷蘭人於 1619 年佔領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正式建立殖民政權。當時閩南人蘇鳴崗 (1580-1644) 已在南洋群島擁有勢力,在荷蘭人的威逼利誘之下,他帶領華人遷居巴達維亞,並受任為第一任華人甲必丹,獲得包稅制、製鹽權與開錫礦等利權,協助荷蘭人推行殖民統治。荷蘭人並陸續招募閩南同安人前往巴達維亞種植甘蔗,甚至派蘇鳴崗赴大員(今臺灣安平)進行農業開墾,利用華人作為中間商。隨著閩南人在經濟上累積財富與勢力,荷蘭人一方面仰賴其合作,另一方面又對其政治與經濟影響力心生戒懼。1740 年的「紅溪慘案」即為衝突的爆發點。當年七月,荷人陸續拘捕可疑的華人,引發恐慌與反抗,十月荷屬東印度公司藉機屠殺華人,造成巴達維亞的一條河流因人血而染成紅色,「紅溪」之稱謂由此而來。
相似的事件亦發生於西屬菲律賓,西班牙人曾經發動多次迫害閩南人事件,例如 1790 年馬尼拉的華人聚居區「八連」爆發大規模屠殺華人行動,顯示殖民者對閩南人勢力的忌憚普遍存在。
相較之下,英國人於 1786 年萊特 (Francis Light) 租借檳榔嶼、開啟在東南亞的殖民擴張活動後,卻認為華人是東方民族中最值得倚重的稅收來源,因他們勤勞且易於管理。這也反映出英國殖民者對閩南人態度的特色:他們既利用華人作為殖民經濟支柱,又避免與其直接衝突。
進入 19 至 20 世紀,閩南人與西方人的關係出現新的變化。在印尼,閩南商人黃仲涵 (1866-1924) 成為荷蘭政府的重要協力者,他壟斷鴉片專賣與包稅權,並於 1906 年創辦銀行,事業版圖遍及多地。雖然華人無法在航運及大型產業上與荷蘭人競爭,且受殖民政府諸多限制,黃仲涵仍能靈活應變,轉往新加坡投資。這反映出 19 世紀以後的閩南人,已不再被動承受壓迫,而能主動尋求替代途徑,例如:轉移投資地點或利用國籍法取得他國保護,以確保自身利益。而菲律賓的獨立戰爭中,也出現了具有閩南血統的重要人物,如國父黎剎 (José Rizal,1861-1896) 與獨立英雄阿奎納多 (Emilio Aguinaldo y Famy,1869-1964),他們多為閩南人與當地人通婚的後裔;另一位純種閩南人劉亨賻 (José Ignacio Paua, 1872-1926) 則直接參與獨立戰爭。這些案例顯示,閩南人與西方殖民者的關係,不僅侷限於被動的合作,亦主動尋求機會。
李教授進一步指出,閩南人與西方人的關係根植於殖民國的政策差異。西班牙人以宗教為統治手段,信教與否決定其待遇;荷蘭人以經濟利益為導向,既依賴華人又懼其壯大;英國人則最能靈活運用閩南人的特性,將其納入殖民體系之中。總的來說,西方殖民者一方面需要閩南人協助治理殖民地,另一方面又恐懼他們在經濟與社會上的影響力。至於閩南人的原鄉之中國政府並沒有積極支持閩南人的海外活動。
在提問與討論階段,臺史所林文凱教授指出,西班牙、荷蘭與英國等殖民者進入南洋的時間早或晚,與其對殖民地的控制力強或弱,亦造成其與閩南人關係的不同。李教授表示認同,並補充指出,英國因為北美的殖民經驗,美國獨立後,英國統治策略有所調整,以維持殖民地從屬為核心,統治重點是盡量維持自由經濟體制,讓華人自己發展經濟,英國人掌握稅收;另外,交通與運輸的便利性亦影響對殖民地的控制強度,英國人在殖民地的交通建設相對較多。關於西方殖民者對閩南人經濟活動的限制,李教授指出,航運與大規模跨國貿易為華人難以涉入的領域。至於西方人如何區分不同華人族群以便合作,李教授說明,西班牙與荷蘭文獻中較少明確區分福建人與廣東人;但英國則有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的制度,尤其在新加坡,能清楚辨別華人族群與居住區域,顯示英國人對華人的不同族群(閩南人、潮州人、廣東人、客家人等)掌握較準確。隨後鍾淑敏教授補充討論黃仲涵是否曾取得日本國籍,可從印尼國家檔案館的中文史料來查找線索。
綜觀整場演講,李盈慧教授透過豐富史料與比較視野,呈現 18 至 20 世紀閩南人與西方人在南洋的合作與競爭關係。她強調,不同殖民者的政策決定了雙方互動的性質:西班牙偏重宗教統治,荷蘭著眼經濟合作,英國則以稅收與市場秩序為主。而閩南人在這些權力網絡中展現靈活調適的能力,從早期的商業移民到後期的經濟與政治參與,逐步形成橫跨海域的族群網絡。李教授的論述,使南洋史不再只是殖民敘事的延伸,可成為理解東亞與東南亞互動的關鍵節點。此次演講的學術定位,透過「相遇」的角度揭示閩南人的歷史能動性,並強調合作與競爭共構的關係網絡如何形塑近代南洋社會的多重面貌,對重新思考東亞與海洋亞洲的歷史連結具有重要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