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仲麟教授演講「海出大魚——中國歷史上的鯨豚擱淺事件」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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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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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5 年 4 月 13 日(一)上午 10:00 至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陳列館五樓會議室
撰寫人: 何幸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刊登日期: 2015/04/13
 

  中研院史語所104年度的第七次學術講論會,由邱仲麟教授主講。此一講題是邱教授撰寫專書計畫的部分研究成果,透過方志、筆記、詩文集、報刊等材料,並對照現代科學領域的相關著作,從生態史及文化史的角度考察中國歷史上鯨豚擱淺的相關記載。邱教授指出,一般或許會認為現存文獻中有關鯨豚活動的記載應相當有限,然而明清以降相關史料的豐富程度已足以支持研究的開展。因此,演講中所討論的鯨豚擱淺事件及其背後的延伸問題,主要集中在明清及民國時期。

  演講共分為四個部分,前兩個部分較偏向生態史的層面,後兩個部分則屬於文化史的視角:首先梳理筆記、方志等史料中鯨豚於近海活動甚至誤入內河的記載,綜合沿海地區的自然條件以及鯨豚外表的描述判斷鯨魚可能的種類;其次進行鯨豚擱淺事件量化統計及個案分析,探討此類事件的頻率、規模,與季節、氣候、魚群分布、沿岸地形等自然條件的關係;在自然生態史的基礎上接著分析與討論古人對此類事件的文化解釋;最後則分項論述鯨豚擱淺之後的幾種可能命運,亦即古人如何看待並處理這些擱淺的鯨豚。

  中國沿海的鯨豚種類甚多,但在西方動物學傳入前,缺乏統一的命名規則,致使歷代各地根據鯨豚的頭部特徵、體型大小,或將之與神話傳說連結,發展出不同且不規則的各種稱呼。中國現存最早的鯨豚擱淺記錄始於兩漢,而目前能蒐集到的鯨豚擱淺個案,多集中於明代中葉以後。當然,這並不代表擱淺事件主要發生在明清以降,而是受到文獻數量與文人記載傾向的影響,如此的史料條件也導致量化統計上的一些不正確性。現有文獻中鯨豚擱淺案例的量化統計結果,其實並未能反映出其與氣候變遷或火山活動的關係;而當傳統文獻反映鯨豚洄遊產子的高峰季節是在春季時,各個海域統計出的案例數量,除了南海海域之外,都無法與此一高峰季節對應上。上述現象可能與方志等資料在記錄上的斷裂性,以及各地文本記述傾向的差異(如東海海域一帶較常記錄此類事件,致使事件記載的季節分布較為平均;華南地區則記載較少,現有的幾條零星記載多集中在春季)有關。因此,鯨豚擱淺與時節的關係,還需要進一步細考。至於擱淺地點,主要在長江口、錢塘江口、黃河口、清河口、灤河口等江河入海口,之所以成為鯨豚擱淺事件較常見的地點,可能是由於浮游生物較多形成的漁場,增加了鯨豚活動與擱淺的可能性。而入海口較寬地區(如杭州灣)所產生的潮汐力量,也是導致大規模擱淺事件的重要原因。

  邱教授認為,雖然現存相關記載提及的鯨類尺寸都相當誇張,不過明清時期的自然條件較佳,人為影響亦較少,若鯨類體型較現代稍大,似乎仍可理解。而即使現有文獻中,能分辨鯨豚種類的記載不多,但邱教授仍透過一些記述上較詳細的個案,針對各個海域擱淺鯨類的類型進行考證與統計,指出鬚鯨類在渤海海域的蓬萊長山島,黃海海域的威海衛、諸城、海州、安東、如皐,東海海域的嘉定、平湖、鄞縣、舟山群島等地都曾有擱淺記錄,而齒鯨類的相關記載則出現在東海海域的崇明島、舟山群島、海鹽、平湖和臺灣的白沙敦等地。

  迄今為止,關於鯨豚擱淺的原因,雖有許多理論企圖解釋,但似乎尚未形成定論。而傳統中國對於鯨類為何擱淺或在海上死亡的,也發展出一些解釋。如明清的記載,除了海中生物相鬥致死,及尾隨船隻而撞上灘塗(多出於乾隆以後)的描寫外,還曾提及鯨魚因吞下商船,吃下船艙中的大量胡椒作熱而死,甚至載有鹽船投下大量鹽包餵鯨,致使其被鹽鹹死的故事。而一些可能導致鯨豚擱淺的天氣因素,如暴風雨、海溢、大水等,則常被古人倒果為因,視作鯨豚所帶來的災異。

  在古人的想像與論述中,對鯨豚擱淺原因的解釋,也發展出些許具有道德訓誡意味或宗教神話色彩的內容。唐代柳宗元(773-819)所撰寓言〈設漁者對智伯〉就將鯨類擱淺之因,描述為追逐食物「貪而不能止」的結果。到了宋代,則開始流行一種降罪謫死的解釋,認為這些「巨魚」是因為「有罪」或「嘗為人害」,而為龍王、神明所貶謫甚至誅殛。此類說法在清代更結合了鯨類擱淺時無目的觀察,或是時人視覺偏差,而有「龍王剜目示眾」、「蝦蟹押魚上岸」等想像。雖然也有些知識分子提出較具「科學性」的解釋,如「噬魚醉悶,自閣碴礁」,及巨魚生病,為避地氣,故鼓氣上游,最後過勞而死等說法,但這些解釋都無法與民間主流傳說相匹敵。此外,長江以北的黃海海濱地區,自明代起發展出一種「閏魚」之說,將鯨豚擱淺現象與閏年相互連結,至清代甚至發展出閏魚外型與該年生肖相應的說法。

  沿海居民將擱淺鯨豚視為「神物」的敬畏之心,反映在一些官民以道教儀式將之送回海中的案例中。有些地方百姓即使在取其膏肉前,也會先向神明請示,或忌諱成為先下手者。在這樣的情況下,也出現了些許照護或放生擱淺鯨豚的案例。但另一方面,擱淺死亡之鯨豚成為人們日常物資的記載也有不少,例如被沿岸居民分取其肉,以為食用或熬油。關於這些「巨魚」之肉是否美味則有不同說法,在有些案例中,遭取食的鯨豚屍體已然腐爛,這或許也影響到各類記載中對「巨魚」肉質的看法,甚至產生一些帶有報應觀念的「食鯨肉而死」描述。鯨骨又是另一項常為人們所利用的資源,可以製造器皿或作為橋梁、房屋建材,其中又以魚骨廟最常見於記載。此外,鯨骨被存放展示於廟宇、名勝之中,運入城內供人觀覽,或是成為士庶私人收藏的案例,亦時有所見,民國之後還將其製成標本。

  作為一個將繼續進行、結合文化史、科學史與生態史的研究,邱教授的演講獲得了在場聽眾的熱烈回應。如陳光祖教授建議:關於「中國鯨豚史」的後續研究可再進一步利用先秦甚至史前的考古材料;關於海中所出「大魚」的物種還原,或許可能也要考慮係絕種動物的可能性。李貞德教授則提出,由於此研究在自然科學層面有還原上的困難,故對「大魚」認知的形成、運用、傳述過程,或許也是可再增進的研究面向。此外,文化史和科學史也未必要分開或對立討論,因為在歷史情境中,兩者未必呈現涇渭分明的狀態。李教授也好奇,現代科學介入之後,人們的態度是否有改變?而方志、文人筆記、報刊等不同文本對同一事件書寫的差異,及其所反映的各時代自然知識脈絡與社會文化背景,乃至不同群體、地域、階級的認知與敘述,都值得再做深入探討。王鴻泰教授則對演講中提及的史料記載與改寫頗感興趣,提出在中國文人志怪傳統下「材料真實性」的問題:這些關於鯨豚活動與擱淺事件的記載,究竟是「紀實」還是「有趣」的故事?

  針對以上發言,邱教授在演講的最後進行了簡單的回應與總結。他表示,明清時期人們對於鯨豚等生物的認知及其概念,確實是一個可以再進一步分析的面向。此類認知在中國歷史上的發展歷程,反映出一種不連續的狀態,亦即後出的記載不見得比先出者正確。同時期人們對於這些生物的概念亦常有歧異,甚至相關資訊的轉述或呈現都可能產生落差。至於鯨豚擱淺記載與傳統中國文人寫作傾向的關係,邱教授提到,明代並未如清代那樣傾向由道德和天譴的角度詮釋鯨豚擱淺,這顯示明代對鯨豚擱淺有其特殊的認知,不像清代記述充滿志怪、神話元素。而此或許可以與文化與思想脈絡進行對話,是一個不錯的切入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