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亮教授演講「兒玉/後藤時期總督府官僚的『洋行』與台灣殖民統治」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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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亮教授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主要有三個面向:其一、透過家族法與祭祀公業,討論近代法律體系對臺灣傳統社會的影響;其二、建立法律社群專業性;其三、用法制史角度探討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
首先,曾文亮教授指出,講題的「洋行」要念成「ㄧㄤˊㄒㄧㄥˊ」而非「ㄧㄤˊㄏㄤˊ」。「洋行」是指外派官員去學習西方的近代制度,「洋行」一詞是為了保留明治初期「求知識於世界」的古說,也希望可與明治時期或是日本近代化的研究者進行對話。
本次講題是探討總督府派遣官僚的「洋行」與臺灣殖民統治之間的關係。所使用的材料,來自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的臺灣旅券資料庫。資料庫共有數十萬筆日治時期總督府核發的旅券統計資料,其中有兩千多筆的公用(公務)出國旅券。本次演講主要處理兩個部分,一是官僚出國的規定與程序;二是各公務出國官僚的背景資料調查,包括其出身、學校、任官經歷,以及出國原因與後續發展等。
公務出國的規定,與明治維新後官僚出訪的傳統有關。1872 年岩倉使節團出訪,除了與列強商談條約改正的外交任務外,還帶上了各省相關的留學生五十名,實踐明治維新五條誓言中的「求知識於世界」。留學生以各種身分出國學習,將各國的知識源源不斷地帶回日本,不僅加速明治維新的進展,更促進了日本的近代化。隨著大量官僚陸續出國,明治政府很快便將出資派遣官僚與學生「洋行」的作法正式制度化。
1895 年臺灣總督府成立,其官制亦屬於天皇大權。在官吏的海外派遣事宜上,除了另外有規定外,基本上與日本帝國適用同樣規定。所以總督府統治臺灣之初,法律上至少存在三種類型的洋行:出國留學、國外出差以及總督府鄰近派遣。
以官僚來說,主要是國外出差以及總督府鄰近派遣兩種類型。總督府鄰近派遣與其他國外出差的不同之處,一為出差地點較近,包括清國南部、西貢、菲律賓群島等地;二是不需經過內閣的監控機制,對總督府而言運用上較彈性、方便。另一種是有內閣監控機制的國外出差。透過檔案對比,可以看到總督府官僚國外出差的程序大致為:總督府提出稟申案交給上級主務大臣,由主務大臣提交給內閣總理大臣,經總理大臣上奏天皇取得裁可後,由內閣派令。到 1919 年,內閣中央逐漸將大部分的官僚出國事務,交給臺灣總督府等主務大臣決定。
據 1899 年至 1906 年公務旅券的統計分析可以看到,除了官僚本人外,可能還有隨行人員,如家人、隨從、通譯等。而派遣地區則可以分成五類:一、清國各地;二、清國與周遭殖民地,如福州、廣州與香港;三、周遭殖民地,如南洋、中南半島、紐澳、夏威夷;四、南亞與中東;五、歐美。到清國的人數最多,特別是作為臺灣經營一環的福建、廣東。另一個是香港,雖然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但相較其他南洋或中南半島的殖民地,因緊鄰廣州、福建,加上開港以來與廈門、臺灣之間的經貿關係,成為總督府關注的焦點。派遣的目的包括調查、考察政經局勢、產業、貿易、建設、醫療、人文等。
從資料來看,總督府派遣了不少官僚到歐美去,可見兒玉/後藤時期相當重視官僚的歐美洋行。不過並非所有的洋行都能成行,可能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導致最後無法成行。比方說 1903 年兒玉源太郎 (1852-1906) 原定的出國考察計畫,因日俄戰爭而無法成行。出差歐美者,從職級上來看,大多為一級(主管級)官僚,並且可能有下屬跟通譯官陪同出行。而從學歷背景來看,這些洋行的官員,也大多數是帝國大學(東京大學)出身者。此外,也可看到總督府以未來派遣洋行為籌碼,從內地延攬優秀官僚到殖民地任官的情況。
最後提到官僚洋行的目的。在殖民臺灣初期,許多成長於明治時代的官僚,對於如何推行殖民統治缺乏經驗與認識,因此總督府自 1899 年起便開始派遣官僚赴歐美考察,學習與統治相關的業務,或歐美國家的殖民知識。這與國內官僚的洋行經驗有所不同,或許未來可以比較殖民母國與殖民地之間的官僚洋行差異。
總結而言,首先,兒玉/後藤時期的官僚出國規範,基本上仍受母國制度影響。官僚出國是源自明治維新以來的歷史傳統。明治維新時,天皇的五條誓文之一為「求知識於世界,以大振皇基」。明治維新作為近代日本的起點,曾派遣大量留學生、官僚到海外學習相關知識。取得臺灣殖民地後,則因缺乏殖民統治知識,而有必要再度「求知識於世界」。
其次,兒玉/後藤時期十分強調派遣官僚出國,每年派遣海外的官僚數量不少。最初幾年只有官僚個人,但逐漸演變為長官偕同官僚團體出國。
第三,派遣官僚的機關與政策重點有關。最早派遣海外者為總督、民政長官與一級官僚,也就是殖民地政府的高層,其出國考察目的在於豐富其對殖民地統治的知識。而後漸及於各項政策之官僚,特別是與重要基礎建設有關者。
第四,派遣地與官僚的階級有關。一個明顯的界線是高級官僚派遣到歐美,中低階官僚派遣到鄰近殖民地。高階官僚多是東京帝大出身,中低階官僚則以技術型官僚為主。
總督府官僚的海外派遣,有其明治時期的傳統,但因應臺灣殖民地統治需要,而內容上有所差異。以總督府公務旅券的紀錄為線索,可以進一步掌握總督府海外官僚派遣的具體情況,不僅因時間先後而有所不同,且與總督府政策目標息息相關。因此兒玉/後藤以後的總督府,其官僚海外派遣政策會如何變化、發展,將成為後續的研究課題。
演講結束後,評論人王麒銘教授認為,這樣的題目非常耗費心力,需要綿密的史料考察。本次演講中,曾文亮教授清楚地說明日治初期官僚出國的規定、相關程序、派遣地點等等,也構思了未來可以發展的論點或是研究的可能性,包括:一、出國經歷對官僚個人職業生涯的影響,如升遷速度或前景;二、派遣官僚出國可以對殖民地統治帶來的成果與影響;三、總督府的作為在日本帝國的脈絡下要如何評價。點出這些方向是這篇研究的一大貢獻。
同時王教授也提出幾項補充。首先是關於「洋行」一詞,事實上在日治時期這一詞彙並不常見,大多還是使用派遣、差遣等詞。但曾文亮教授有提到,這是為了保留明治古風而使用這個詞彙,或許這個詞彙更能保留與日本學界對話的可能性,也是一個很吸睛的題目。再來是關於史料的部分,除了公務旅券外,總督府檔案、每年的成績提要、內閣的官報、亞細亞歷史資料中心的檔案可能也會有線索。除了官方檔案外,報紙雜誌,或是官僚本身的回憶錄或紀念文集或許也可以參考。旅券資料當然很好用,但它只會紀錄簡略的資訊,然而上面的資訊不一定準確,旅途會發生很多意外,旅券是看不出來的。王教授認為這個題目還有非常多的細節可以探索。
評論結束後,林正慧教授詢問洋行的定義,文章裡提到不同類型的,除了公務派遣,公務派遣有三種樣態,同時也包含留學,也有自費與公費的差異,這都算是「洋行」的類型嗎?鍾淑敏教授則是詢問,最終想藉由這個題目建構什麼樣的知識?莊勝全教授提到,今天的題目除了探討洋行之外,還有「與臺灣殖民統治」,這個部分是否能再說明?陳偉智教授則提問,文章內有提到 1896 年,內閣委任總督府派遣軍人級文官出國,這種類型是否要與到歐美考察的類型區分?再來是法律問題,1896 年的委任統治是《六三法》,但到了 1906 年制定《三一法》之後,是否應該要以新的法令委任總督?
曾文亮教授一併回應,關於洋行的定義,明治初期日本人大多主要是心向歐美,所以使用了「洋」字,有大洋的概念。洋行是一個比較浪漫、比較雄心壯志,求知於世界的展現。當然在法律用語上就有不同稱呼,所以留學也包含在其中。關於法規的部分,《三一法》後是否有延續的命令,則有待後續調查補充。雖然這次的題目是洋行「與臺灣殖民統治」,但因為時間關係,這個部分確實談得比較少。不過,藉由官僚出國後留下的東西,如復命書、報告,或是回國後進行的演講、接受訪問等,可以從中了解到他們在洋行後對世界或殖民地統治有何種新的認識。除了概觀的理解洋行的制度與狀況,再藉由個案研究的累積,相信之後可以看出其中的共通性與比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