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兆安教授演講「從奪命之文到奪命之行:報應故事與明清科舉的神義論」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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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安教授長期從事明清學術、思想史研究,近年則將研究興趣聚焦於「考試制度」,從明清科舉一路探討至近現代的會考、聯考等制度。透過對相關制度設計與實踐層面的細緻梳理,徐教授也越發注意到其存續、發展及運作對該時代政治、社會、文化等不同層面的影響。本次演講以一部同治年間出版的善書《國朝科場異聞錄》切入,探討該書內容及其編纂所反映的明清科場形象與試子焦慮。
演講伊始,徐教授介紹《國朝科場異聞錄》的資料來源與編纂特色。該書作為一部編集科舉報應或神異故事的善書,其收輯範圍相當廣泛,除了早期相似的善書外,還包括方志、筆記甚至《聊齋誌異》等小說。相較於《棘圍勸戒錄》(又名《棘圍奪命錄》)等較早問世的編著,該書採取了一種編年分科的纂輯形式。當這些被收錄的軼聞故事,脫離原本的脈絡,轉而被置入一個截然不同的編輯脈絡,並添入年份、科別等具體資訊後,便賦予文本一種彷彿史籍甚至檔案資料的「歷史實感」,從而強化讀者閱讀時對其內容真實性的信任。
隨後徐教授指出,《國朝科場異聞錄》收錄的故事,存在著兩種基本的敘事架構:「天榜」和「場中變故」。「天榜」類型的故事歷史悠久,自宋代《夷堅志》以降便十分流行。其特點在於敘事的「跳躍性」,主角可能會透過夢境預見尚未公布的榜單,或是劇情會從主角的善行直接跳躍到高中的結局,中間的應試與閱卷過程則被完全省略。而「場中變故」則是一個更值得注意的架構類型,這是科舉故事發展至清代一個顯著的新趨勢,其情節不見得真實發生過,卻有兩個特別之處:第一是充滿了「過程的細節」,第二則是不僅在「故事設定」上符合實際的制度,而且很常於制度條文運作上相對模糊的環節製造波折、開展劇情。徐教授以一個孝廉陳國棟的故事為例,其命運經歷了最初不受房考官賞識、第三場卷子誤入他房等種種波折,但其曾照顧生病友人並為之經理喪事的善舉,最終仍讓他有驚無險地中選。徐教授認為,這些描述「考場變故」的神異故事,讓不清楚科場實際狀況的讀者,也能透過劇情中的種種細節進行猜測。此類細節亦反映出,即便目前所見的科舉條文看似非常詳細,在防弊上下了很多工夫,但在處理試卷的過程中,還是充滿了許多混亂與變數。
就明清科舉制度的設計及其運作情況來說,很多環節都可能出現這種「場中變故」。例如每次科舉,都有大量的試卷必須處理,加上缺乏有效的盤點技術,讓遺失考卷的狀況極可能發生,並且考官通常也無法按照條例明文的規定,確實讀完所有考卷。而多位房考官各自篩選試卷,再將推薦者上呈主考官評定的機制,不僅使各階段考官閱讀到的試卷範圍都很有限,房考、主考意見標準的差異,亦可能導致後者可能欣賞、有機會中選的考卷,在前一階段就被刷掉。雖然後來發展出主考官可從刷掉試卷中找尋遺珠的「搜落卷」機制,但其藉此獲得更多權力,同樣可能會以自己的偏見影響考試。
就徐教授的觀察,《國朝科場異聞錄》中蘊含兩種對此類「變故」的不同解釋。第一種是「奪命」說,認為人可以透過行善累積陰德來改變命運,在相關故事中,考生在考場遭遇的各種變故及其是否獲得解決,都能與他們曾經的善惡行為一一對應。徐教授將此說源頭追溯至晚明袁黃 (1533-1606)〈立命之學〉(後來編入其《了凡四訓》),同時提及袁黃所處的時代,基本上還相信科舉文章有一定公論。袁黃亦編纂出版《遊藝塾文規》等指導應試與文章技巧的專書,並將〈立命之學〉收錄其中,反映出在應試時「文章水準和其他方面都應並重」的態度。第二種解釋則是「定命」說。徐教授以紀昀 (1724-1805) 在《閱微草堂筆記》的一段體悟作為此說的代表案例:該材料描述兩位本應中式的考生,卻因為試卷處理過程中的種種意外而落榜,從「奪命」論者的角度,或許會猜測這兩人有過什麼惡行,但他們後來在別屆科舉考上的事實,又推翻了因惡行而遭報應的可能。故紀氏認為,這當中還是存在命定的成分,考生只有在其命中註定的時候才能考上,早一屆都不行。這兩種完全矛盾、彼此針鋒相對的理論,就這樣並存於同一部書裡面。
最後,徐教授徵引包筠雅 (Cynthia Brokaw) 教授的觀察:這些報應故事,讓考官那些「隨意的決定」彷彿都得到了「合乎邏輯的理由」。然而,在此種看似給予「合理性」、能讓世人對於科舉結果之態度起到「維穩」效果的故事,在徐教授看來,卻也反映了更多科場內的混亂情況,帶來了一種與前者背道而馳的「爆料」效果。而《國朝科場異聞錄》的編者對此也有所意識,認為其書也呈現了「胥吏奸宄,試官糊塗」等科舉運作上的負面面向。徐教授借用王德威教授關於譴責小說發展的評論──本意是欲「勸善」的故事,到頭來「揭惡」的成分反而更多。並指出:或許每個實行科舉制度的朝代,都可能出現對於此制度的控訴,但如此有系統地將相關故事以具有「歷史實感」的形式集結編纂,確實是清代的新發展。徐教授認為,這些故事不應僅被視為試子消弭科舉壓力的心理安慰,更涉及他們對科舉制度的印象或「感覺」,乃至透過各種零碎細節,拼湊幕後運作狀況的嘗試,和當時的占卜、扶乩等活動一樣,成為人們藉以馴服科舉種種不確定性、使之變得更可預測的一種方式。只是這些方向,最終也超出了科舉制度所能承受的範圍。
比起徐教授認為明清科舉制度在實踐層面漏洞百出的觀點,與談人王鴻泰教授傾向認為科舉還是一套相對嚴密、穩定且具公信力的系統,諸如考卷遺失等狀況也應該只是偶發的「意外」而非普遍常態。他指出《國朝科場異聞錄》作為一部善書,有其自身的體裁屬性與文本脈絡,控訴或揭露科舉弊端並非其目的,其內容性質與解讀空間,也未必與其所取材的方志、筆記、小說等文本相同。這些差異或許也需要先行釐清,而不宜過快歸入同一脈絡,進而將之視為一個線性演變的過程。對此,徐教授同意不應建構過於簡單的直線演變敘事,並補充說明明清兩代士人的關注重心確有不同。明代士人對於評鑑標準的討論較為外放,多聚焦於不同學說和古文的運用;清代的討論,則轉向內斂低調,士人更關心在「五經同考」與考據門檻升高的背景下,如何處理文章中資訊負載量的問題。
綜合討論環節,其他與會學者進一步針對文本的編纂背景與制度的實務運作提問。例如《異聞錄》等文本的編者,究竟是具備官職的內部觀察者,抑或是憑藉聽聞想像閱卷過程的考生。巫仁恕教授指出,清代科舉制度設計雖日趨嚴密公平,實際發生的弊案與抗爭卻反而比明代更加劇烈。巫教授認為,民間很可能早已透過其他傳布科場弊案資訊的管道,知曉了各種相關的內幕及黑暗面,而無須仰賴《異聞錄》等善書文本的「爆料」。巫教授也從自己研究惜字文化的經驗出發,好奇此類書中情節是否存在為了配合「勸善」目的而進行的虛構和改寫。徐教授贊同「規範愈嚴、運作愈亂」的觀點。他指出清代科場條例雖釐清了明代的模糊之處,卻因過度條例化而喪失制度轉圜的韌性。不過他有意將「科場弊案」與透過磨勘制度查出的「常態性錯誤」分成兩個不同的層次進行討論,並暫時先聚焦於後者。徐教授現亦已將《國朝科場異聞錄》的內容數位化,並嘗試利用 AI 協助進行整理、統計和分析。後續的目標是將更多善書的內容納入比較分析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