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莎 (Elisabeth Kaske) 教授演講「如何敘述晚清官僚體系的轉型?——從《官老爺的末日及中華帝國的終結》的撰寫構想談起」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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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近代中國史的敘事中,晚清捐納制度的興盛,往往被視為帝國衰敗、政治腐敗的象徵,甚至是導致清朝崩解的癥結之一。然而,德國萊比錫大學的白莎教授在其即將出版的專書 The Twilight of the Mandarins and the End of Imperial China(暫譯為:《官老爺的末日及中國帝制的終結》)中,卻提出了一個頗具突破性的觀點。她認為,「賣官鬻爵」很可能是清政府維持晚清社會、政治穩固的重要機制,捐納制度實際上創造了一個「三足鼎立利益共享機制」,兼容了中央(朝廷)、地方(各省督撫)與社會菁英(欲圖於仕途者)等三方,皆能在此機制中獲得裨益。
白莎教授認為,雖然捐納制度是清朝開國以來就存在的既有成法,但在太平天國戰爭後,呈現了特殊的局面:中央朝廷嚴格管制捐例的開設權與授官權,而捐納後的官職自然也由中央掌握。換言之,各省督撫必須獲得中央授權才可開設捐例,並透過「保舉」,填補新興機構的人事。就財政面向來說,捐納收入經過「捐項」分配等共享機制,也能增加中央與地方的實際收入。
對於欲進入仕途的菁英階層而言,捐納是科舉以外的晉身之道。捐納買官獲得候補官的資格,享有合法的政治與法律特權。以當前所見的史料來看,菁英階層買官的原因各異,固然大多是為了謀職需求,但或許更重要的理由是為了取得更體面的身分。買官除了能安身立命之外,也能藉此為基礎,逐漸提升自己的身分和地位。買官取得的政治參與權,並不一定直接擁有行政權;但擁有官身後,便能獲得與執政高階官員對話的權利,這亦屬於政治特權的一部分。因此所謂「官」與現代的 bureaucrats 屬於不同的概念,許多官員(包括候補官在内)可能僅有「官」的身分,而不一定有官的工作,例如「知縣」并不主政某縣,甚至是失業的。
若從官僚體制的運作來看,太平天國之後,「官職」與「差使」(實際工作內容)逐漸分離。「差使」從已經補缺的官員之「兼差」,變為候補官的主要就業市場,而且出現於各地——在中央為外交體系,在各省為各局、處、所、卡——由新成立的機構容納這些人員。雖然官職品級與各種差使之間並沒有法定對應關係,但在實際運作中某差使以某官職為基本條件(例如「總辦」一般應為道員)。一般來說,平民透過捐納擁有官身(成為候補官)後,進一步是因擔任過某差使而使督撫滿意,然後再透過「保舉」提升品級,接著再獲得更好的差使,如此遞進,而至被題補「實缺」(經正式任命有實際職掌的官職)。以上所述,形成了任恒俊所謂晚清「候補流水線」的運作常態,也產生了督撫幕府的庇護網絡。儘管這個庇護網絡是朝廷御史官員激烈批評的對象,但始終無法剔除。
不過,大多數捐納者並不能立即獲得實缺,而是進入漫長的「候補」狀態。他們擁有官銜,可以穿官服、享有特權,但需要等待或尋求有權勢者的「保舉」,才能獲得實際職務。譬如晚清外交官張蔭桓 (1837-1900),在 1886 年至 1889 年出任駐美公使,他本身並非科舉正途,而是從同治二年 (1863) 捐納知縣開始,透過一系列的軍功不斷獲得保舉升遷。但他的外交職務,體制上總為一種「差使」,而他的「官職」(如通政使司副使、太僕寺卿),如李文杰所分析,只是品級的載體。
總體來說,白莎教授認為,在科舉競爭極度激烈的環境下,捐納提供了一條替代性的上升通道,讓社會菁英獲得體面的「官身」與就業機會。各省督撫則透過保舉權,利用捐納人員填補如招商局、機器製造局等各類新興機構,並以此吸納新型專業人才。同時,朝廷仍然壟斷了官職的授予權,並藉此獲取部分財政收入。所以,在十九世紀下半葉清帝國經歷一連串內部的戰亂與層層新政局面下,這個機制也預防了各省能在人事上完全獨立出來。
這一「三足鼎立利益共享機制」能成立的社會基礎是晚清的「身分秩序」,因爲它維持對官身身分的高需求。晚清官衙的社會基礎本身高度層級化,包括「官」、「良民」和「賤民」三種身分的人。法律上良民皆可合法買官(和科舉一樣)。官衙中的幕友和書吏、社會上的里甲、保甲的甲正等群體大多為平民階層,由於他們在地方社會上,處於協助官方治理的位置。也因此,這些人在身分感覺上,自認比普通百姓更高一個階層,而他們也是積極捐納買官的主要群體。
至於賤民階層,過去很多學者認為,中國在清雍正帝以後便沒有賤民身分的存在,像是梁啟超 (1873-1929) 這樣經歷帝制時代的中國士人也是如此認定。然而,岸本美緒教授的研究卻表明,譬如門丁、皁隸等人群,依然社會地位低下。在官場文化中,這些人即使擁有專業知識。但實際上,他們被嚴格禁止「混入」官場,即便他們非常了解「官的世界」,卻難以當官。賣官鬻爵制度的存在導致其中有些人「不安分」,冒名冒籍非法買官,這促成晚清不少傳統士人(以御史為代表)心裡產生「身分恐懼」(status anxiety)。
白莎教授進一步説明,「法律身分」與社會上的「身分感覺」並非一致。例如,商人群體似乎受到傳統四民觀的影響,雖能合法買官且法律承認的官身;但士人對於商人為官,大多仍會感到不悅。白莎教授認為,透過科舉正途為官的士人階層擁有強烈的「士人身分榮感」(status honor of the shi)。對他們來說,即使士農工商四民皆能為官,但士人之外的品行卻難以入流。尤其他們認為商人透過捐納為官,會導致整個官僚系統道德敗壞,勢必將國家推向滅亡。如以《申報》刊載的批評來說:即使許多成功商人透過捐納獲得了四品道員的頭銜,但在士人階層眼中,對他們普遍「隱存不屑為伍」之心。這也顯示出法律身分與身分感覺之間的巨大落差。
然而,隨著越來越多新知識和新行業的出現,科舉正途難以提供政府急需的新式專業人才,因此新的知識階層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捐納踏入仕途。以著名翻譯家嚴復 (1854-1921) 為例,他原先就學於福州船政局所設的船政學堂,畢業且實習後獲得軍銜。但當他想更上一層樓擔任水師學堂總辦時,卻必須先捐一個候補知府的身分;接著再透過保舉成為道員。以此被迫成為捐納制度的參與者,嚴復個人卻對其痛斥,在〈救亡絕論〉(1895) 中,將中國比喻為一頭豬,官員(尤其捐班)則是豬身上的大量跳蚤。白莎教授認為,嚴復的心態揭示了新興知識階層的「身分痛感」(status pain):八股取士無濟於當時局勢,但在社會上仍然享有至高無上的榮譽,迫使他們不得不藉由捐納、保舉才可進入仕途施展抱負。
接著,白莎教授以黃思永 (1842-1914) 為個案進行討論。黃思永祖籍安徽,出身科舉世家,幾代旅居南京,太平天國時期遭滅家之災。光緒六年 (1880) 黃思永狀元及第後,舉家遷居北京。黃氏雖為狀元,但因屬改革派,遭御史攻擊,所以仕途并不順利。後來他以慈善為志業,光緒十六年 (1890) 時,參與永定河洪災的義賑,間接地加入了李鴻章 (1823-1901) 和盛宣懷 (1844-1916) 的庇護網絡,因此獲得了為官生涯中首次保舉。
黃思永在歷史紀錄上留下印記主要有兩次。第一次是他在戊戌變法前夕向朝廷提出發行首筆長期國債的構想,即所謂「昭信股票」。第二次是 1901 年以後。因與支持義和團的保守派產生衝突而遭革職後,黃思永轉身為一位實業家,在北京成立工藝局,並以兒子黃中慧(約 1873-?)的名義經營(此前,黃中慧在外交系統中供職,經過捐納和保舉升官至道員)。1903 年工藝局前往法屬河內參加博覽會並獲獎。白莎教授從獲獎慶祝會的頌詞中發現,出席官員皆是經由捐官後、投入新興事務、並備受朝廷重視的官員。換句話說,制度上身為四品候補官的黃中慧和身分不明的黃思永,因為在國外獲獎及接受官職顯著的官員之公開表揚一事,油然地發出身分榮感。這明顯反映出社會的身分感覺已有徹底改變。
到了清末民初,隨著《官場現形記》等譴責小說的流行,以及報章媒體的批判,輿論對候補官員的看法,從同情轉向為鄙視。譬如《申報》曾刊載「外人謂中國人才盡是候補道員者,傳為笑柄。」另一方面,政治上的腐敗也引發了輿論對整體官員階層的質疑和嘲笑。輿論質疑其正當性的同時,固有的身分秩序也急遽地崩潰。這象徵著「官老爺」階層的終結,未來的辛亥革命遂成社會菁英脫離官階依附、開啟現代中國的重要轉折。
演講結束後,與會學者的討論十分熱烈。首先,賴惠敏教授與張瑞德教授都讚嘆白莎教授的研究宏觀視野與史料功底兼具,非常期待這本書的出版。主持人巫仁恕教授則以自身研究巴縣檔案的經驗,呼應了白莎教授的研究,也認為晚清出現大量被稱為「局」的單位,大多是各種因應時代挑戰成立的新專業部門,且容納了大部分的捐納官員。
接著,孫慧敏教授思考「身分感覺」該如何具體評估?身分感覺是否存在著普遍的差異性,又如何有意識地去形塑?白莎教授則認為大多數的人應該很難逃離身分感覺的牢籠。當然,身分感覺確實不是統一的,但若沒有加入這個身分秩序,就無法在任何的政府機關任職。以黃思永的經歷來說,他在 1904 年復起為講官,恢復了政治參與資格,才得以上奏有關改革的倡議。若不論個人對於身分的感覺為何,客觀上都無法逃脫束縛。而在此束縛下,每個人確實都有不太一樣的感受,例如嚴復感到非常厭惡;而陳季同 (1851-1907) 是這個秩序的邊緣者,但卻非常留戀。
討論尾聲,還有其他學者請教關於「養廉銀的發放」、「保舉的方式」等提問,白莎教授則說明了晚清官員薪資來源的幾種管道;以及個人人際網絡的寬廣,確實有利於保舉的個案。這也呈現出清末官僚體制轉型過程中,官場與社會之間存在著緊密的連鎖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