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社會與思想文化學術研討會」報導

 
講題: 明代社會與思想文化學術研討會
時間: 2023 年 9 月 21 日(四)上午 10:00 至 9 月 23 日(六)下午 1: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一會議室
撰寫人: 魏駿達(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
 
「明代社會與思想文化學術研討會」報導
 

  「明代社會與思想文化」學術研討會於 2023 年 9 月 21 至 23 日假中研院近史所檔案館第一會議室舉行,由中國明代研究學會與中研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共同舉辦,共有八個場次、十九篇論文發表。本次會議邀請兩岸明史研究學者共襄盛舉,對岸部分與會學者由於學期課程安排或簽證問題不克到場,改採線上視訊發表。在中國明代研究學會理事長呂妙芬教授致詞,以及相關與會學者合影之後,會議正式開始。

9月21日

 

第一場

       主持人:呂妙芬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何威萱教授(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講 題:魏校《大學指歸》的思想體系
       發表人:陳冠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
       講 題:理學家寫理學史:以明末清初孫奇逢、耿介為例
       評論人:呂妙芬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何威萱教授〈魏校《大學指歸》的思想體系〉一文,指出以往有關魏校 (1483-1543) 的研究多來自《明儒學案》中收錄的〈體仁說〉與〈復余子積論性書〉;然而,此兩篇屬於魏校較早期的作品,不能反映其思想體系,因此何教授嘗試探討魏校晚年完成的《大學指歸》,並從中梳理魏校的理學思想。何教授認為,從是書來看,不能排除陽明學對魏校的影響,但書中強調「格物」和「誠意」,實更近於朱子學,在這之上又極重視「誠意、修身、正心」之工夫。

  陳冠華教授發表〈理學家寫理學史:以明末清初孫奇逢、耿介為例〉,指出孫奇逢 (1584-1675) 作為清初「由王反朱」學風中同情陸、王的少數學者,其在《中州人物考》中誤認明代河南(中州)理學為程朱單傳,隨著孟化鯉 (1545-1597) 文集出土,便在《理學宗傳》中予以改正,確定了陽明學於其中的歷史地位。然而其門人耿介 (1623-1693) 卻在所著《中州道學編》中極力抹滅陽明學的傳承痕跡。藉由考察以上三部「理學史」著作對河南理學士人傳記之書寫,可以理解清初政治與學風轉變的背景、理學家個人之學術立場,以及其所書寫之「理學史」所造成的影響。

第二場

       主持人:林麗月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發表人:張藝曦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
       講 題:晚明江西陽明心學的轉向與制藝風潮之興起
       發表人:劉勇教授(中山大學歷史學系)
       講 題:鄧元錫《皇明書》的「理學—心學」二元結構與本朝儒學史書寫
       發表人:黃友灝博士(中山大學博雅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
       講 題:張居正「奪情」紛爭與明代京察舉行定期化
       評論人:林麗月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張藝曦教授〈晚明江西陽明心學的轉向與制藝風潮之興起〉一文,延續過往研究,以江西為中心探討陽明心學在晚明的發展歷程。張教授指出,陽明學派於萬曆中後期便已轉趨衰微,大儒的所作所為既多受時人檢視與非議,再加上鄒元標 (1551-1624) 死後已無大家,江西陽明心學的講會更是難以為繼。然而,在陽明學者的社會活動不復以往之際,當地小讀書人 卻得到啟發,開始以心學解經義,使陽明心學滲入制藝寫作。

  劉勇教授〈鄧元錫《皇明書》的「理學─心學」二元結構與本朝儒學史書寫〉一文,為其預計完成的專著書稿之一章,文中首先介紹鄧元錫 (1529-1593) 的生平與著述,並推論鄧氏所著《函史》與《皇明書》應為同一部著作,接著以《皇明書》所載大儒陳白沙(獻章,1428-1500)、王陽明(守仁,1472-1528)、湛甘泉(若水,1466-1560)傳記為個案,探討這些人物傳記背後作者的學術立場與寫作考量。劉教授指出,鄧氏所著《皇明書》將本朝學術人物分成理學、心學兩大陣營,意在賦予陽明及其學派應有的歷史地位,然而此分類方法卻於日後產生了不小的爭議。

  黃友灝博士〈張居正「奪情」紛爭與明代京察舉行定期化〉一文,以張居正 (1525-1582)「奪情」事件切入,對明代「京察」制度運作提出新的解釋。萬曆五年 (1577) 內閣首輔張居正之父病故,但他選擇「奪情起復」,而非「回籍守喪」,引發眾多朝臣不滿。張居正眼見輿情難遏,便以「星變」為由,突然實施京察,將不合己意的官員逐出朝廷。在此之前,明代京察為不定期舉行,此事件的受懲者為防歷史重演,在張居正死後推動京察定期化,從此六年一次的京察便正式成為「祖宗定制」。

第三場

       主持人:賀廣如教授(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
       發表人:游騰達教授(國立清華大學華文文學研究所)
       講 題:殊途同歸與背道而馳──論甘泉、陽明兩派學問宗旨之爭
       發表人:林展教授(蘇州大學歷史學系)
       講 題:陽明學派的頓挫與明代陸學的興起
       評論人:賀廣如教授(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

 

  游騰達教授〈殊途同歸與背道而馳──論甘泉、陽明兩派學問宗旨之爭〉一文,嘗試從湛甘泉與王陽明門人弟子之論述,了解兩家學說宗旨異同之處。游教授主張,在比較湛、王學說(「隨處體認天理」和「致良知」)觀點時,須避免價值判斷,當從本體論和修養工夫論入手,確切掌握兩家學說的異同與利弊。

  林展教授在〈陽明學派的頓挫與明代陸學的興起〉一文中,藉由梳理《朱子晚年定論》、《鳴冤錄》的刊刻背景、傳播過程與後續影響,說明王陽明及其門人席書 (1461-1527) 編纂二書之原意,並非平息其學說反對者(即魏校等人)之質疑,而是藉由透過重新詮釋朱、陸之學的方式,安撫門人弟子,使學派得以在備受時人爭議的背景下站穩腳跟。這些做法不僅舒緩了學派壓力,也改善了魏校等人對宋儒陸九淵 (1139-1193)「禪學」之印象,使陸學在陽明學派的推廣下,脫離朱學濾鏡,重新為世人閱讀與認識,更使陸九淵其人在日後得以從祀孔廟,成為明朝官方認定的「真儒」。

第四場

       主持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江豐兆(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講 題:晚明保富論的發展與變化
       發表人:梁仁志教授(安徽大學歷史學系)
       講 題:明代「儒商」現象考論──以徽商為中心的考察
       評論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江豐兆先生的〈晚明保富論的發展與變化〉一文,探討保護富民之論述在明代的流衍及其內涵之演變。「保富」論的出現,與丘濬 (1421-1495)《大學衍義補》的面世息息相關,而在明代中期以後,國家、社會經濟環境劇烈動盪,保護、運用富民的論述逐漸增多,並被視為應對當前現實危機的重要手段。在軍事層面,如備邊、備倭、防盜和軍需;在生產層面,如開墾、括荒與農事;在社會層面,如備荒、救荒與恢復等,種種觀點無疑提升了富民對國家的「不可取代性」。

  梁仁志教授發表〈明代「儒商」現象考論──以徽商為中心的考察〉,以徽商為中心,探討明代「儒商」興起的原因,以及此特殊群體的出現對明代社會所造成的影響。所謂儒商,指的是具有儒者形象,或以儒家倫理行事的商人。早在宋代,徽州地區便以「好儒」著稱,當地宗族的強大力量,有助於考場失利的士子動員資本,從事商業活動。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使徽商得以投入倉儲建設、造橋鋪路等社會公益,藉此改善他們的社會形象。儘管如此,梁教授認為,商人的地位並未因此提高,反而因過度注重「儒行」,傾向追求士人之認同,更進一步鞏固了傳統儒家倫理與「四民觀」。

9月22日

第五場

       主持人: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發表人:楊正顯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講 題:無罪而罰:寧藩後人朱多貴的情感交織
       發表人:連啟元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
       講 題:從議親到親親:明代宗藩律法與藩禁思想的再思考
       評論人: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楊正顯教授〈無罪而罰:寧藩後人朱多貴的情感交織〉一文,藉由朱多貴的案例,深入了解明代宗室的生活圖像,與藩府制度對宗室成員施加的限制。朱多貴 (1530-1607) 是寧藩之後,因寧王朱宸濠 (1476-1521) 謀反失敗,寧府風光不再,加上朝廷財政問題,給予宗室的祿米與日遽減。朱多貴雖然精通詩文,但生活極為困頓,受限於宗藩條例,他沒有辦法參加科舉考試,終其一生鬱鬱寡歡,只能以賦詩和禮佛自娛。

  連啟元教授在〈從議親到親親:明代宗藩律法與藩禁思想的再思考〉一文中,討論明代宗藩犯罪(罪宗)處置的相關問題。明代管理宗藩最重要的法律莫過於《皇明祖訓》,《皇明祖訓》以「親親」為中心思想,保障宗室在法律判決上的權力,雖有大罪亦不加刑,管理與處置罪宗的規定亦由此而來;其中最常見的罰則為禁錮鳳陽高牆,命其自行改過遷善。明代中期以後,宗室犯罪事件漸增,發生高牆空間不足的問題,然而朝廷僅以增設「閒宅」作為配套措施,未定期清理與釋放罪宗,造成罪宗長期「淹禁」的現象。

第六場

       主持人:徐聖心教授(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發表人:吳孟謙教授(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
       講 題:虛實與體用:明代儒釋之辨中的「作用是性」說
       發表人:林峻煒博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講 題:文王之神靈長存於天?──明代中晚期鬼神論述的一個側面
       發表人:解揚教授(中國社會科學古代史研究所)
       講 題:製造「非常」:「大禮議」前楊慎的代祀危機
       評論人:徐聖心教授(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吳孟謙教授的〈虛實與體用:明代儒釋之辨中的「作用是性」說〉一文,嘗試從洪州禪「作用是性」說切入,探討明代儒釋交涉的重大課題。「作用是性」原為儒家禪門之概念,卻被朱子(朱熹,1130-1200)挪用為闢佛的論點,明代理學家大多延續朱子的論點,強調理體之實,批判陽明心學與禪學流於虛妄。另一方面,陽明及其後學則依循「體虛而用實」的思維,強調心體之虛,故不為定理所束縛,而能在本體上溝通禪學、三教。

  林峻煒博士發表〈文王之神靈長存於天?──明代中晚期鬼神論述的一個側面〉,從《詩經.大雅》中「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於明代的詮解之爭,討論明代理學家的鬼神觀。文中首先說明朱熹的解釋,朱熹認為「文王陟降」意謂文王之神靈在天,周公作此詩,意在戒勉繼任的成王,然而此論點卻與其所持之「人死氣散」說相悖。明代陽明學者認為人死氣散說並不合理,以胡直 (1517-1585) 為例,胡直主張人死後「靈覺」(人之本心、理)並不隨形軀消亡,並以此作為鬼神為實有之論證。

  解揚教授在〈製造「非常」:「大禮議」前楊慎的代祀危機〉一文中,從楊慎 (1488-1559) 代祀事件探討嘉靖初年的政爭。「代祀」係指君主派遣皇子或官僚機構代行祭祀典禮,自明初以來,逐漸形成既定的「常規」。嘉靖初年 (1796),楊慎擔任經筵講官,受命代祀江瀆及蜀藩諸陵寢,回京復命時,卻遭新任山西按察司僉事史道 (1485-1555) 彈劾,指控他與父親楊廷和於代祀途中貪污。史道刻意捏造與常情不符的誣奏,意在藉明世宗(1507-1566,1522-1566 在位)與閣臣對立之背景,發洩其被調離京職之私怨。

9月23日

第七場

       主持人:張哲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李華彥教授(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
       講 題:徐霞客家世及其壯遊經歷
       發表人:陳秀芬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講 題:鬱症──理解元明醫學的情緒轉向之重要取徑
       評論人:張哲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李華彥教授發表〈徐霞客家世及其壯遊經歷〉一文。徐霞客 (1587-1641) 是明代著名的旅行家,所著之遊記對今人理解明代地理知識有極大貢獻;然而,歷來學者僅關注其生平遊歷之一隅,有關徐霞客之完整生平,尚未見有細緻之梳理。是以李教授以其親友所撰寫的三篇墓誌銘為基礎,輔以各種史料,重建徐霞客之家世背景與壯遊經歷。

  陳秀芬教授在〈鬱症──理解元明醫學的情緒轉向之重要取徑〉一文中,首先探討中國古代及近世醫者對「鬱之為病」的看法,發現鬱症之成因逐漸由外而內,從外在的氣(熱)壓抑,轉向內在情志致鬱的理論,接著則根據醫案,討論鬱症在女性和男性身上發生的情形與療法。本文主張鬱症可作為觀察元明醫學「情緒轉向」(emotional turn) 的重要取徑,並認為「情緒轉向」之出現可能源於諸多醫家,尤其元代朱震亨 (1282-1358) 的提倡、「情教論」的盛行、明代社會競爭加劇等多重原因。

第八場

       主持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發表人:張金奎教授(中國社會科學古代史研究所)
       講 題:明代「軍興法」淺議
       發表人:曹循教授(西北大學歷史學院)
       講 題:王守仁提督南贛與明中葉軍制變革
       發表人:張繼瑩教授(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講 題:生態與治理──以明王朝 (1368-1644) 蝗災為例
       評論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張金奎教授發表〈明代「軍興法」淺議〉一文。「軍興法」為以軍事任務或戰爭目的而制定的法律,早在西漢人們便已用軍興法來代指戰爭立法。本文首先說明明代軍興法的幾項特點,其次探討明代軍興法的起源──永樂年間制定的《行軍號令》之內容,並比對其記載於萬曆《大明會典》與明末范景文 (1587-1644) 所編《戰守全書》之差異,最後則討論軍興法於明中後期的變化,特別是文官群體的介入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曹循教授在〈王守仁提督南贛與明中葉軍制變革〉一文中,企圖重新審視王守仁(陽明)南贛治軍的歷史意義,以對其事功與王學之歷史地位有更全面且客觀的認識。曹教授指出,王守仁擔任南贛巡撫 後,敢於變通巡撫職權,獨立進行軍事部署,並在剿寇有成後,獲得朝廷的信任,得以提督軍務、持有旗牌;此外,他更透過整備民兵、選拔將校等方式,培植出一批具有規模的正規化軍隊,對明中後期的軍制,尤其是文官獨立統領地方軍隊制度之奠定產生深遠的影響。

  張繼瑩教授發表〈生態與治理──以明王朝 (1368-1644) 蝗災為例〉一文,討論明代蝗災之發生,以及中央政府的應對策略。自明初以來,朝廷面對蝗災,往往以賑濟與通報捕蝗的方法處理,然而捕蝗需要大量人力,派遣徭役的作法實在緩不濟急,是以明代中期以後動員百姓「以米役蝗」的政策開始普及,士人們也在荒政手冊中編入「治蝗」的方法。萬曆以降,蝗災更趨頻繁,甚至蔓延到大江南北,人們開始將蝗災與時事連結,視為上天傳達的警訊,直到清代,蝗災的紀錄才暫告中止。

  為期三日的會議圓滿結束,呂妙芬教授代表主辦方進行閉幕致詞,期望在 Covid-19 疫情結束後,兩岸之間的明史研究學術交流能夠更加地頻繁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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