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明代研究新秀論文」 發表會紀要

 
發表人: 何幸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
莊博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
朱祐鋐(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
曾双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
吳靜芳(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
郭偉鴻(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
主持人: 張哲郎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徐泓教授(東吳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時間: 2013 年 2 月 23 日(六),上午 11:00 至下午 5:00
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撰寫人: 陳一中(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生)
 
「2013年明代研究新秀論文」 發表會紀要
 

  2013 年 2 月 23 日,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召開第九屆第二次年會,會後依循往年慣例,邀請甫得博碩士學位之新秀分享研究成果。今年共有六篇論文發表,分三個場次進行,涵蓋面向豐富而多元,包括了歷史書寫、城市經濟與生活、民間信仰,以及醫療社會等課題。

  第一場由張哲郎教授主持,報告主題集中在政治經濟方面。首先由何幸真報告〈明代的建文朝歷史記憶〉,旨在探討建文朝歷史記憶的形成、發展與變遷。報告人先分析歷史記憶的形塑有「官方論述」與「民間記憶」兩個系統,前者經永樂、洪熙、宣德三朝的政治宣傳,在《太宗實錄》完成後定調,指責對象亦由建文帝變為其朝臣,與「誅奸臣,清君側」的號召相符;後者則隨著朝廷禁忌的鬆弛逐漸浮上檯面,與「官方論述」分庭抗禮,透過書寫、紀念活動,使建文殉臣一變為地方和社會菁英稱頌的對象。

  民間欲搶救淹沒的歷史,為建文政權平反;官方則要修正野史訛誤,建文朝的歷史記憶就是在這兩個系統對話語權的爭奪中建構而成。民間透過紀念詩文、繪像、儀式,或至建文忠臣的專祠等祭祀空間來延續記憶。特別是南直隸與江南地區,本來就是許多建文朝臣的故鄉,南方文人更將地景與旅遊文化結合,在建文朝歷史記憶的建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最後,報告人以「建文出亡傳說」與「靖難歷史衝突的調和」二例,列舉民間對官方論述不滿而產生的傳說,無論是杜撰建文帝流亡路線,抑或嘗試調和成祖與殉臣間的關係,皆反映記憶的建構不一定源自「真實」的史實,而常常是人們「想要」的事實。

  接著莊博智報告〈望帆雲表——明清漕運制度下通州的經濟發展〉,主要透過通州在漕運發展下的變遷過程,考察城市與運河的關係。報告人先說明運河與通州的關係,通州發展係因大運河而興盛,其人口在明嘉靖時約有十餘萬人,至清乾隆時達二十餘萬人。運河的目的並非經濟發展,而是將徵集到的糧食與物品運往京師,供應官俸、軍餉和宮廷消費。然而明初即允許運糧官船攜帶少量土產,明萬曆時增至六十石,清朝則更為寬鬆,清道光時期單船可帶一百八十石之多,加上超帶的走私品,數量驚人;且漕米交卸後,官船形同商船,運送許多北方土產返南,使商賈皆蒙其利。這當中蘊含的巨大商業利益也造成硝磺與私鹽等走私盛行,明成化年間甚至有運軍在途中把耗米賣掉以買賣私貨,至通州附近才買米補交。

  至於通州城的發展,元末受戰亂影響,北平城內人口數降低,至明洪武、永樂時,大規模地計畫移民,才形成通州等新村落。明代通州從集市數量、密度與市場綜觀,相較於整個北方地區是處於發展先進的位置,此與北京的特大中心市場,以及位處大運河流經的區域有關。通州除糧食市場,舊城還有瓷器胡同、果子市、牛羊市場、魚市以供應南北商旅需求。尤其西門通往北京的陸路,沿途聚集從事運腳工維生的人力與獸力店。在清光緒廢除漕運前,通州是一個典型的運河城市,在明代確立雛形後就幾無重大改變,朝鮮人、英國使團途經通州時,皆對此地的繁華留下深刻印象。

  第二場由邱仲麟教授主持,主題涵蓋城市生活與民間信仰。首先由朱祐鋐報告〈晚明杭州的火災與社會應對〉,旨在釐清杭州為何火災頻仍?此與杭州城的發展有何關聯?以及居民的因應之道。報告人先介紹杭州的城市發展,指出張士誠曾在杭州築城,奠定明清杭州城的基本輪廓。明中葉以來,杭州城成為全國商業重鎮,並發展價值較高的手工業、製箔業,附加價值不高的產業則多由周遭市鎮供應。其後,報告人統計杭州火災的次數,搜集了四十件火災案例,發現火災的頻率隨著時間遞增。這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明後期的火災記載較多,一方面可能是明後期發生火災的次數確實較多。報告人並統計火災場所,發現官府、寺廟的火災次數穩定而平均,反而是民居的失火率逐步攀升。

  分析火災頻繁的原因有:第一、與 1620 年至 1720 年進入第五次小冰河期,居民用火取暖需求提高而導致失火有關,同時期的北京與日本江戶亦有類似的情況;第二、杭州人口在明中後期增加近一倍至四十萬人左右,且居所多為木竹建物,增加了失火延燒的機會。此外,嘉靖以後跨街建坊的情形逐漸普遍,亦增加了失火時火勢沿著牌坊向對街延燒的可能;第三、杭州的商業區以及手工業工作區的火災最為頻繁,清初的毛奇齡認為點心鋪以炊煮燒炙為生,且手工業、絲織業、錫箔業常徹夜工作,皆增添了失火的可能。

  報告人最後講述居民的因應之道,士人在筆記、家訓、家規中宣導用火安全,民間日用類書亦建議不要居住在茅草或木竹搭建的屋舍。明清時期雖多次有士紳建議拆除舊屋,改建磚房,但杭州不產磚石,價格成為推廣困難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居民也從風水角度思考火災頻發的原因,而有倡議興建水神廟、遷徙火德廟等相關議論。

  接著曾双秀報告〈近世中國的曹娥信仰〉,旨在討論曹娥「女神」與「孝女」的形象在近世中如何轉變,並討論曹娥信仰能綿延不斷的原因。報告人先分析曹娥事蹟的傳頌有「士人書寫」與「民俗傳統」兩個主要源頭。前者包括邯鄲淳為曹娥碑撰文、蔡邕的「絕妙好辭」、王羲之題字等故事,將「曹娥碑」推升至文化競技的平臺,且曹娥江發展為一條由杭州府至普陀山的觀光路線,吸引士人駐足;士人關注「曹娥碑」文化之熱烈,甚至掩蓋過曹娥的孝行。後者則因曹娥在五月不幸溺死於江,當地的百姓意欲運用競渡之法消災解厄,遂在五月廿二日曹娥死忌舉行「曹娥娘娘會」,成為競渡民俗傳統衍生的會市,人們參與民俗節慶,亦在此交流商品,形成豐富的社會文化意涵。

  報告人認為,雖然曹娥在朱元璋的宗教政策下被廢除「夫人」的封號,但並不影響其香火昌旺,而曹娥廟香火興盛反而牽動了曹娥爵號的敕封。洪武至正德年間曹娥廟衰圮、香火漸稀的原因可能與天妃信仰,以及其他同質性高的總管信仰傳入江浙有關。當香火衰微,曹娥身上的孝道符號便又顯現而出,只是曹娥進入表貞祠,「孝」最初實踐的場域成為家內,因此曹娥信仰範圍最終仍未遠離本籍,擴散至遠方。

  第三場由徐泓教授主持,內容包含醫療與社會。首先由吳靜芳報告〈明代男性的醫療求子——以種子藥方為例〉。明代以後,醫者在種子論述中逐漸關注男性的情緒與身體狀態,並提醒男性對生育責任的自覺,因此報告人以種子方考察明代醫學知識與男性醫療求子活動。首先從麟趾詩文看出男性對於求子的需求,從賀文提到的年齡來看,又以五十至六十歲者最為常見。

  其次,在男子無子的醫藥論述方面,早期醫書多以精清、精冷為男子無子的病因,明代醫者探討男子無子的病因則趨於多元,更強調心理情緒與陰陽失調,並受元代醫者朱震亨「相火論」的影響,把「相火妄動」與無子作連結,提醒男性保持君火不妄動,可提升生育機會。在行房方面,醫者認為種子成胎的關鍵在於恰當的時機,如場所、天候、四季與十二干支等是否觸犯禁忌,以及夫婦欲行交合時的心理情緒等。由於不再強調頻繁的次數,因此醫者通常把求子與節欲放在一起談論,認為男子房事過繁將損傷元氣精神,反而不利求子。

  在藥物方面,醫者會按病者腎脈、命門脈呈現的陰陽虛實情況來做判斷,給予「補陽」或「滋陰」的藥物,醫書亦羅列一些便於病者自行服用的藥方。由於服藥在行房前,導致種子藥方的用法與春藥、壯陽藥產生混淆,雖然春藥與種子藥皆包含促進陽事興舉的成分,但一為「助興」、一為「助孕」,效果並不相同,一些急欲求子的男性誤服,可能危及性命。

  最後一位報告人是郭偉鴻,題目為〈從流離轉徙到遺址重建——論明代遊方僧與社會的互動〉,從明代佛教史與社會文化史的角度切入,爬梳「遊方僧」活動的內容與性質。報告人認為遊方的目的除沙彌教育外,求得晉升寺院職位亦是遊方動機之一,所以即便遊方活動充滿未知,仍吸引僧人嘗試。報告人先論述世俗社會對遊方僧的觀感多為負面,如明代部分士人站在排佛的立場看待遊方僧。從國家經濟角度視之,遊方僧不事生產,規避徭役,甚至成為社會治安問題。地方政府對於遊方僧亦採取打壓態度,當盜賊、宗教結黨事件發生時,遊方僧往往首當其衝,或被驅趕,或將其寺院查禁。

  而僧人的遊方活動本為振興寺院,尤其將庵堂擴建為寺院是僧人的心願,因此遊方僧與世俗、士人其實多有互動,包括平時舉行經懺法會,在災荒時舉辦「祈雨」活動,或以寺庵為據點「施茶」,在戰爭災變之時,擔任協助社會救濟的角色。這樣的行為不但可以取得世俗認同,也可與士紳達到互利的效果,僧人需要地方士紳居士的經濟支援來完成建設寺院的目標,地方士紳亦希望藉由世俗社會之外的解釋來確立其在俗世中的合理性。

  報告人最後講述遊方僧在本業之外的技藝,有熟悉儒家經典的僧人成為詩僧,吸引士人共鳴,參與詩會活動,進而達到復興寺院者的目的。此外,僧人與醫藥本身就有密切的關係,雖然佛理強調超脫俗世,但還是有部分僧人專精於醫術,尤其在南北遊方時,更需要自備成藥以克服水土適應問題,且藥品也常是僧人與世俗社會交流的媒介,藉由醫術可取得信眾支持以建設寺院。再者,由於寺院可能成為流匪劫略目標,因此部分寺院進而培育武僧。另一方面,遊方在外的僧人也需練武自保或救人,加上嘉靖之後,士人面對內憂外患的局勢,產生對文武雙全與「書劍合一」的嚮往。此時,習武知兵又習詩能文的僧人尤其受到士人青睞,武術也成為一種僧、俗交往的管道。

  閉幕前的綜合討論,徐泓教授發表意見認為:人對衣食住行的追求其實古今相類,因此歷史研究要探討的不僅僅是歷史事件,更要注意事件在時代中的意義。舉例而言,明代的類書禁忌較少,甚至有記載嫖賭等事,可是這類記載到了清代又絕跡了。要探討這樣的變化,一定要將現象放在時代的脈絡中,與明後期的社會經濟一起探察,惟有如此,歷史研究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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