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澤教授、謝湜教授講演「區域史研究的反思與展望:基於山西與江南研究實踐的對話和討論」紀要

 
講題: 「區域史研究的反思與展望:基於山西與江南研究實踐的對話和討論」
主講人: 胡英澤教授(山西大學社會史研究中心研究員)
謝湜教授(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
主持人: 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時間: 2012 年 10 月 3 日(三)下午 2:00 至 5: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大樓七樓 703 室
撰寫人: 吳靜芳(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
 
胡英澤教授、謝湜教授講演「區域史研究的反思與展望:基於山西與江南研究實踐的對話和討論」紀要
 

  2012 年 10 月 3 日下午,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邀請胡英澤教授與謝湜教授介紹區域史研究的課題與方法,並對區域史研究的發展提出檢討與建議。胡英澤教授為中國山西大學社會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以黃河流域為主要研究區域,著有《流動的土地:明清以來黃河小北幹流區域社會研究》。謝湜教授任教於中國中山大學歷史系,以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方法進行江南區域研究,著有《十五至十六世紀江南糧長的動向與高鄉市鎮的興起——以太倉璜涇趙市為例》。

  胡英澤教授首先以「鑿一口自己的井」為題,介紹自己長年投入區域史研究的心得。接著,他談到山西區域史研究逐漸形成的方向有:人口環境史、水利社會史、根據地史、集體化農村史,這些都是奠基於行龍教授提倡「走向田野與社會」理念的實踐。其指標性的成果是 2012 年以 「荒、水、土、戲」 為題的山西區域社會史研究論著之出版。[1]

  水利社會史的研究是這當中最值得注意者。此一研究主要是藉由民間用水的考察,探討區域的社會關係、空間格局與鄉村秩序的建立。胡教授以黃土高原民間用水的研究為例,指出生態環境決定民間用水的特性,如造井費用的分擔、飲用水邊界的劃分、缺水期的輪流取水與井神的信仰等。這種用水特性衍生出特定的社會關係與汲水空間,用水的滿足程度不同也反映出南北區域的差異。在中國北方,民眾生活重心持續圍繞在用水問題上,並因用水的困難度和水井的重要性,形成了一套相對規律的鄉村秩序。

  概略介紹山西水利社會的研究取徑後,胡教授接著介紹自己有關黃河河道變遷的研究,他以「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為題,探討以黃河為界的山西、陝西地區由於河道屢次變遷而對邊界、田賦、宗藩與衛所等制度所產生的影響。胡教授特別強調:關於藩王與民爭水、衝擊當地社會秩序的問題,也可用以觀察其他同樣存在水利衝突問題的區域,或許也能作為衝突的原因來進行考察。另外,胡教授注意到:灘地的出沒可能造成地權的轉移與人群的流動,隨之形成土地型態轉化、村莊遷徙、邊界衝突等問題。對此,他特別利用魚鱗冊來進行細密的考察,深入探討山西地區在生態環境變化下灘地制度的形成以及人群關係的調適。

  最後,胡教授以田制為例,指出山西農民並非全屬一田二主制,其中也存在普通的租佃關係,因此他認為華南地區一田二主制的永佃權不一定普遍通行於中國全境。由此來看,區域史研究應以當地生態環境為基礎,透過實地考察具體呈現人與地、人與人的長期互動關係。區域差異是正面且必然存在的,不應該勉強套用模式或理論,而是必須找出共同的實際問題,以避免跨區域史研究流於空談。

  胡英澤教授以山西為例,對水利與地域社會的討論告一段落後,接著謝湜教授開始他江南地域社會的報告。

  謝湜教授回顧他求學時期所進行的明清城市行政事務的研究,當時的探討就涉及杭州救火事業與江南分縣等問題。2005 年因緣際會下接觸江南水利研究,當時眼見當地充滿刻意塑造水鄉形象的景物建築,引發他思考如何建立解釋框架去理解事實上是持續變化的地理環境與人群活動。為此,謝教授與其他研究者跟隨著香會組織,參與觀察村莊與廟宇的聯繫情況,同時參照文獻記載,探討「鎮」作為基層行政區劃的有形邊界之演變過程。

  藉由前述的調查與探討,謝教授接著思考到幾個問題:明朝時期江南市鎮是如何出現的?它們是否都是在商人往來、商品流通的情況下形成?即使地理條件相同的兩個區域,為何卻不必然同時形成市鎮?謝教授稱此為「發生學」式的探索,亦即針對當地究竟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才形成市鎮而提出的追問。對此,謝教授以太倉為研究對象,利用創造該市鎮之姓氏的族譜和家族文書,討論世襲糧長的權力運作與太倉市鎮的成立之間的關聯。謝教授指出,這有別於過去談論中國商業市鎮興起的模式,也因此可知區域史研究不能制式地按歷史年表想像區域發展的歷程,而應該分析當地特有的空間與社會語境,才能找出該區域自身發展的時間表。例如未經歷南宋統治的華北,與存在過南宋政權的華南,在區域發展的過程中即存在各自不同的地域傳統文化與歷史時間表。

  關於區域史研究的研究方法,謝教授在回顧十九世紀以來歷史地理學作為一門學科的學術史脈絡後,認為應採取基於同一區域時空的結構史研究方法,才不至偏離二十世紀歷史學與地理學共同的研究方向。謝教授將前述研究方法具體落實於江南區域歷史地理研究,探討江南的地理風貌如何造就一種長期穩定的社會結構,例如宋元文獻中出現之「高鄉」與「低鄉」的地理單元劃分,依然延用到一千多年後的今日江南社會。從社會經濟角度來看,高鄉和低鄉的地貌差異,在明代演變成經濟格局上的劃分(種棉 / 養蠶),而不是按排水或風俗習慣劃分的格局。再者,無論是十一世紀到十六世紀農業開發的過程,或是現代地域開發與行政運作的過程,不同層級的政治角力依舊存在並且持續進行著。

  最後,謝教授提到若把行政區劃改革、農田水利發展與聚落地理開發三項專題放在一條共同的時空軸線上,分析類似事件大量地發生在同一時段空間的原因,就會發現原本被視為狹義的行政區劃沿革,實際上呈現的是廣義的政治地理學。因此,謝教授認為,若更加關注行政區劃背後的改革制度運作與人群活動,則傳統的行政區劃考證,事實上也是進行綜合性區域研究的方法。再加上對各種推動社會變遷的力量之來源,以及人的能動性對區域的作用等問題的探索,都將有助於區域史研究朝向區域社會整體史的方向持續發展。

  兩位教授報告完後,與會者對他們的研究方法和資料使用深感興趣,提出幾個問題請教:第一,明代民間社會的需求是否影響官方保存或編修魚鱗圖冊?第二,區域史研究過程中,是否該拋開既有的模式或理論,「讓事實自己說話」,以避免論述時的作繭自縛?

  胡教授表示:據相關研究所載,魚鱗圖冊直到清代、民國仍持續編修,尤其如黃河灘地出沒不定,更需要紀錄才能按實際變化分配土地。

  謝教授則回應,歷史學面對的研究對象很難說存在物理學所指的「真實」,因為即使是在穩定且長時段的地理結構上,不同時期的人群基於生存策略的差異,對地理環境的利用也不盡相同,如此所呈現的「真實」其意義也不相同。如果能理解這樣的概念並將之落實於區域史的研究上,或許能打破論述時作繭自縛的狀態。另一方面,理論並不會導致研究者作繭自縛,反而有助於研究者更清楚如何進行區域史研究。

  對於另一位與會者的提問內容,兩位教授的歸納如下:第一,有關「時段」的界定。謝教授認為區域史研究是以探究問題的方式進行,較難侷限在單一時期,而往往是跨越數個朝代的研究。第二,不同領域的研究者之間如何建立對話機制?胡教授提到,區域史研究的共同課題,可說是生態環境史的落實。不過,基於學術背景的差異,即使面對同一區域,各人的關注點與解釋亦可能會有所不同。謝教授則認為,或許可以提高問題的層次,例如水土問題作為共同議題,其中涉及的產權、田賦或國家權力等具體問題所呈現的區域特色,便能提供不同區域的研究學者進行對話之可能性。第三,歷史學能否對社會科學理論有所貢獻?謝教授期許,希望在區域史研究上,透過個案考察來反思時間與空間的差序,以及制度實施下各區域間傳統與文化的差異,藉此找出相似的機制。然而,這樣的問題在實際層面上,仍需要有更多機會提供不同區域的研究者共同探討。

[1]2012 年 5 月由行龍教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田野‧社會叢書」 第一輯,以 「荒、水、土、戲」 為主題,叢書內容包括:郝平著:《丁戊奇荒:光緒初年山西災荒與救濟研究》;胡英澤著:《流動的土地:明清以來黃河小北幹流區域社會研究》;張俊峰著:《水利社會的類型:明清以來洪洞水利與鄉村社會變遷》;韓曉莉著:《被改造的民間戲曲:以 20 世紀山西秧歌小戲為中心的社會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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