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15 年年會暨學年輕學者論文發表會」報導

 
時間: 2015 年 2 月 7 日(六)上午 9:30 至下午 5:00
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撰寫人: 陳煒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
 
「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15 年年會暨學年輕學者論文發表會」報導
 

  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15 年年會於 2 月 7 日召開,同時與中研院明清研究推廣委員會共同舉辦年輕學者論文發表會,由五位年輕學者報告研究成果。此次共有五篇論文發表,分三個場次進行,內容涵蓋思想史與地方社會的對話、政治,以及經濟思想等課題。

第一場

主持人:徐泓教授(東吳大學歷史學系退休教授)
發表人:王一樵(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
論 題:〈從「輔翼聖教」到「改正經傳」:林希元思想研究——並討論一些有關「理學祖」的儒學宗教化現象〉

  王一樵〈從「輔翼聖教」到「改正經傳」:林希元思想研究——並討論一些有關「理學祖」的儒學宗教化現象〉一文,探討明代中期閩南士大夫林希元 (1481-1565) 學術思想的各種面向。發表人首先闡述林希元在地方社會中對鄉賢的追慕,並試圖分析其學術思想的脈絡淵源。發表人利用林希元與友人討論朱學與王學的信件,從朱子學自南宋到明中葉的發展背景下,討論「得君行道」的願景,何以轉變為林希元在地方鄉里推廣儒家經典的普及化實踐。其次,對林氏所著《四書存疑》進行內在思想理路的分析,以考察朱子學在明中葉以來的傳承與轉變;並經由林希元晚年上疏改訂《大學》經傳一舉,探討其思想與政治文化互動的最後取向。最後,談及林希元在鄉里同姓族人中的形象,如何跟隨閩南移民遷到臺灣,傳承至今,彰化王功一帶的林姓族人遂有祭祀「理學祖」林希元的地方民間宗教信仰,「林公祠」成為地方的重要宗教中心,節慶時更舉辦林公繞境的進香活動。林希元的形象,由「理學名宦」轉變成了「護境王爺」,成為王爺信仰中有趣的綜合體。

第二場

主持人:林麗月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發表人:黃翊峰(東吳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 題:〈阮大鋮奸臣形象的形成〉
發表人:吳政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 題:〈奉朝終始:朝鮮士人的大義覺迷 (1600-1800) 〉

  黃翊峰〈阮大鋮奸臣形象的形成〉一文,探究阮大鋮(約1587-1646)奸臣形象的形塑由來與過程。《明史》將阮大鋮歸類於「奸臣」,因其在政治上雖原與東林立場相近,後來卻與魏忠賢勢力有所牽連,從此遭東林、復社人士攻擊,甚至削職為民。清初文本多站在東林、復社的觀點書寫阮大鋮,將他形容成迫害正人君子、為求官位不顧名節的奸巧之人。發表人重新檢視天啟朝阮大鋮勾結閹黨的記載,透過不同文本對阮大鋮的記述,梳理阮大鋮被批為奸臣的原因。

  阮大鋮極差的歷史形象,也直接影響他在文學領域的評價。其人在傳奇、詩集、戲曲方面均有出色的成就,時人讚譽其劇作甚至優於湯顯祖,理應受到後世的注意與討論;但入清以後,阮大鋮的文學作品卻不受重視,其詩集在清代也未有版本流傳。追溯其形象敗壞之始,應為天啟年間阮大鋮任太常寺少卿時所上之〈七年合算疏〉,將東林與魏閹並指為天啟亂政的禍首,而開罪東林。之後,便開始遭到抹黑,繼被魏大中之子魏學濂、左光斗之子左國柱視為殺父主兇。不久,遂以「陰行贊導」的罪名,列名《欽定逆案》而罷官。此案成為阮大鋮早期政治生涯的一大汙點,原本的「傳聞」變得「罪證確鑿」。後世的評論多站在東林的立場,扭曲阮大鋮的作為,他的名聲與形象終成為政爭的犧牲品。

  吳政緯分享的研究成果,題目為〈奉朝終始:朝鮮士人的大義覺迷 (1600-1800) 〉。該文以清代朝鮮士人的「思明文化」如何終結為探討主軸,檢視清初以降中朝雙方的「明史著作」,探析朝鮮士人對明末清初史事的書寫;進而表現在不同時期、不同知識階層身上所產生的哪些改變與差異?此課題涉及歷史知識的文本,如童蒙讀物、中國史書與朝鮮讀者之間的關係,並透過《燕行錄》中諸多中朝士人筆談唱酬之際的「歷史問答」,揭示朝鮮士人對明朝歷史的嫻熟,以及清朝儒生對前代故事的陌生。

  報告人提及清代燕行使沿途的紀行詩文,多熱切描繪或批判一切明朝的遺跡與易代故事,甚至與清朝知識階層討論明清故事,其知識來源皆朝鮮內部的明史書寫。而「書寫明朝」也從原本等於「認同明朝」的認知,到 1750 年代成為朝鮮不同世代反思的議題。1750 年代的朝鮮內部產生對「本國史」的焦慮與反思,而對「朝鮮英雄」的重新認識,使 18 世紀的明史書寫面臨新挑戰。朝鮮主體性與獨尊明朝的論述在國內競逐,此即朝鮮中國論述與文化心態的轉向,亦是眷戀明朝的尾聲。報告人從歷史問答、歷史書寫的旨趣著眼,反思此前研究者一刀切式將朝鮮區別為「反清時代」、「思明時代」、「和清時代」的不足;進而指出朝鮮的思明文化,不是非此即彼的文化消長,而是犬牙交錯、互有勝負的百年緩行。

第三場

主持人:張璉教授(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發表人:江豐兆(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論 題:〈貧富相資:明代後期經世思想中的保富論〉
發表人:戰蓓蓓(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中國及內亞系語言文化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親王婚禮與政治秩序之規劃:以洪武朝為例〉

  江豐兆〈貧富相資:明代後期經世思想中的保富論〉一文,探討明代經世思想中特殊的保富恤民觀念。明代初期,明太祖規定富民必須擔當賦役上的職責,並給予協助國家的富民優禮和任官機會,顯示國家賦予富人的責任,有別於一般百姓。明代中期以後,在社會經濟繁榮的背景下,「富人重要性」的言論,在經世文書中大量出現,具有強烈的現實意味。其中,保護富人、利用富人以利國家長治久安之說,成為明代經世思想中相當特殊的論述。

  報告人梳理了歷來研究者對保富論的看法,將此議題置於不同學術脈絡中相互對話,並對明朝「富民可利國」的話語運用與議論,進行軍事、生產、社會等層面的剖析。報告人認為,富民平日要承擔賦役責任,國家有難,也被視為解救危機的首要人選。然而,天災、兵事越頻繁,富民資產就越易消耗。因此,明代後期富民的處境與挑戰越來越高,甚至到了難以負荷的地步,造成富民財富的困竭與群體的崩解。伴隨明後期國家、社會的劇烈變遷,富民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而有「富民乃小民之所賴」的輿論出現。士人官員則以富人存亡與否為前提,從「保富而養萬民」的基礎出發,主張窮人與富人的經濟生活彼此依存,且在治國議論中深刻描繪運用富民對國家社會如何有利,對富民採取同情肯定的態度,進而產生了保富即恤民的思想觀點。

  戰蓓蓓〈親王婚禮與政治秩序之規劃:以洪武朝為例〉一文,旨在探討洪武朝親王婚禮頻繁更改的原因及歷史意義。報告人試圖通過對禮經、先例與皇家宗廟在唐宋文本中的追溯,分析洪武時期奉先殿與太廟內外角色的形成與分化之意義,並將婚禮發展與歷史進程結合對照。此一研究視角,借鑒自人類學對禮儀的研究理念,將婚禮視為參與者從一個社會狀態轉至另一個社會狀態的過程。

  報告人以洪武八年 (1375) 的秦王婚禮為例,從過程更改的角度解讀婚禮的變化;內容在考察最年長的親王,其婚禮的改變與婚姻所涉相關人員(親王、親王妃、親王親家)社會狀態的互動關係,以肅清所謂「內外」關係。秦王有記錄的兩次婚姻,都與洪武早年的軍事政治發展有直接關聯。洪武八年,秦王納次妃,首次使用奉先殿,此規劃是為即將握有兵權的親王與已然握有重兵的姻親在權力上的內外之分。奉先殿在秦王婚禮中的使用,提供了皇家與外部的連結渠道;而其在十年 (1377) 與十一年 (1378) 郊祀與社稷的應用,更著重於內外之分的強調。而這種「內外」象徵意義,僅限於首創奉先殿的洪武朝時期,其後因政治局勢的巨大變化,尤其是削藩造成親王權力地位的劇烈下降,「內外」象徵又被賦予了相應的新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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