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素娟教授演講「地域、人群與知識體系:清代前期的『界外』初探」紀要

 
講題: 地域、人群與知識體系:清代前期的「界外」初探
主講人: 詹素娟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主持人: 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與談人: 康培德教授(國立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教授)
時間: 2016 年 8月 23 日(二)下午 2:00 至 4: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802 室
撰寫人: 鄭螢憶(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詹素娟教授演講「地域、人群與知識體系:清代前期的『界外』初探」紀要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的詹素娟教授是臺灣平埔族群史、地域社會史研究的重要學者,本次主講的題目「地域、人群與知識體系:清代前期的『界外』初探」,即為其相關研究的延續之作。演講伊始,詹教授指出現今臺灣史學界的原住民史研究,隱然有清代以熟番歷史與番界政策為主、日治時代則專注以生番為對象的理蕃政策研究之分;相較之下,如「清代臺灣界外空間與人群活動」這種以清代中央山地以東的「生番」研究,關注者較少。因此,詹教授的議題係以清代族群政治中的「生番」為切入點,試圖對既有研究有所反省與補白。而受限於準備的時間,此次係以「番界」成立前的康雍乾初期作為研究時段,並以「後山空間性質」、「人群活動與界外社餉」為闡述重點,「山川與生番社關係考證」的進行則期之以未來。

  詹教授認為清代「後山空間性質」的討論,可以從 19 世紀末牡丹社事件引發的「臺灣番地所屬問題」切入。事件爆發當時,清廷官員以「瑯嶠十八社繳納社餉」與「瑯嶠社地是否王土」等觀點展開國際外交的論述;儘管不符國際法規範,但從清廷的立場來看,確實具有歷史的脈絡與認知的空間,並在日本人取得臺灣後也成為重要的議題。清廷在事件後雖以開山撫番、取消番界、設官治理因應,但對界外廣大空間的性質並未充分釐清,中央山地的空間特性更屬曖昧不明。故日本人在明治二十八年 (1895) 10 月 31 日以日令 26 號將「民有地之外」的林野地視為「官有林野」的界定,即屬境外廣義「番地」皆屬國有的概念;相較於此,清代在律法定義與統治作為上的欠缺,使所謂「界外」的空間性質、人群活動與相應知識體系,值得回到清初源頭深入探討。

  詹教授先比對清初臺灣府志、縣志對疆域、山川的描繪,指出帝國的「版圖」概念在空間範圍上頗具彈性,且出現「疆域」官定版與「山川」框架的落差。而以疆域北境與南境的界定為例,可以發現相較於南境沙馬磯頭(今日恆春鎮貓鼻頭)在方志表述中的複雜變化與意涵,大都以雞籠城、雞籠山為準的北境,顯得單純與明確。由此,詹教授進一步討論南境的複雜性。

  以標誌南境界址的沙馬磯頭來看,清廷領臺初始的鳳山縣,其領域實涵蓋今恆春半島的西側空間。以此為前提,說明過去視鳳山縣繳納社餉的土番四社為界外番社的看法實有討論空間;而藉由不同地圖的對照,加六堂社、瑯嶠社可說是界內番社。由高拱乾「臺灣府圖」、「臺博館康熙圖」等圖的呈現,也可以明確看到如此特性。朱一貴事件後,南境的瑯嶠等社所在空間劃為禁地;至《重修鳳山縣志》時,南境看似仍以沙馬磯頭為準,但境界線卻已移置枋寮口,說明恆春半島西側地域的性質係遊走於曖昧的「禁」與「可」之間。此一變化,亦可在「雍正臺灣圖」、乾隆朝「紅藍線圖」等圖知悉。

  再者,康熙朝《鳳山縣志》、《諸羅縣志》對疆界的描述,也顯示「後山亦版圖」的觀念。兩本志書的「山川圖」都繪有「山後圖」,且詳盡羅列後山番社。若將兩縣「山後圖」與「國會版康熙圖」對照,可發現早於「鳳山縣山後圖」的「康熙圖」,其南路社名大致雷同,圖資訊息則更為詳實。但「諸羅縣山後圖」的北路番社訊息,則比康熙圖更為豐富;另陳倫炯《海國聞見錄》「後山圖」,也大致羅列後山的蛤仔難諸社。由前述後山北路、南路圖資豐缺差異的比較,詹教授推論清初應有一批人為了各種目的深入東部臺灣,建立了後山知識體系。次之,從前述地圖比較可知,後山空間實有內部層次,即「山後平原」與「內山(中央山地)」的差別。而以社餉繳納角度觀之,內山、後山原住民社群有何不同,有待後續深入討論。

  對於「人群活動與界外社餉繳納關係」的討論,詹教授舉出三貂社、蛤仔難社為例。從社餉徵收、納入版圖的角度來看,清初的三貂社、金包里社,係依附於雞籠社一同納餉;此就金雞貂三社作為馬賽人基本村落的理解來看,似乎頗為理所當然。但就版圖空間而言,三貂社所處位置,並不在官方定義的版圖境內,此由「臺博版康熙圖」或「國會版康熙圖」即可一窺究竟。事實上,相較於版圖內仔細描繪的雞籠社、金包里社,三貂社僅以類同於「生番」的形式,簡單示意而已。

  進一步再以「雍正臺灣圖」與「乾隆輿圖」觀察,北境都止於雞籠山,而不見三貂社蹤影;乾隆朝的「紅藍線圖」、「紫線圖」,亦指出三貂社在界外,紫線圖更記載其社地為「禁地」。相較於界內社餉單位如「竹塹社」或界外社餉單位如「瑯嶠社」,作為社餉單位的雞籠社,可說是界內(雞籠社、金包里社)與界外(三貂社)番社的綜合體。由此可見,邊界在社餉單位的區分上意義不大,且說明馬賽人村落網絡的深刻影響。

  另外,詹教授談到與三貂社地域相連的蛤仔難社。在蔣毓英《臺灣府志》與周鍾瑄的《諸羅縣志》,所謂「蛤仔難三十六社」既缺實質內涵,也沒有明確記錄。但雍正初年黃叔璥的《臺海使槎錄》卻記載「哆囉滿附蛤仔難納餉」,文後「附載」更詳列三十六社名稱。詹教授就此提問:蛤仔難社何時成為社餉單位?依乾隆六年 (1741) 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的記錄,雍正九年 (1731)「蛤仔難附哆囉滿社納餉三十兩」撥歸淡防廳;而兩社所以合徵,與淡水通事率眾至其地貿易有關。至乾隆二年 (1737) 番丁銀改革時,蛤仔難社餉則奉文減免徵丁;說明蛤仔難繳納社餉的時間,約在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二年間。與此同時,雍正九年 (1731) 陳炯倫的「臺灣後山圖」能清楚畫出蛤仔難社內部村落位置與分布,使我們約略感覺到康熙四十年至乾隆初年,臺灣後山人群十分熱絡的活動。關於此點,亦可在《平臺記略》、《東征集》等文獻略知漢人至後山貿易的情況。

  總結來說,康熙朝係抱持全島性的版圖概念,且由康熙五十年至乾隆初年地方人群至後山活躍的貿易活動,反映於社餉單位的增添;但至乾隆中葉施行番界政策後,大部分的界外活動看似遭到壓抑而更顯沉寂。但原先蓬勃的界外活動是否就此消失?此由康培德對嘉慶八年 (1803)《享和三年癸亥漂流臺灣チョプラン島之記》的解讀研究可知,19 世紀初有人曾以恆春為據點,形成府城到花蓮立霧溪口的海岸交易路線,說明番界政策施行後的後山民間,仍保持一定的行動活力。

  演講結束後,由國立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的康培德教授與談,與會者也熱烈提問。康教授認為,詹教授的研究是運用近年出版的重要歷史地圖,重新理解清代的空間界線與番社性質。以荷治時期贌社制度與土番四社關係為例,康教授指出社餉制度歷經不同政權的連續性問題。又提及前現代國家如何思考疆界,邊界、社餉的劃定由誰決定,與地方社商團體的知識係反饋給何種層級官方統治者等思惟,供詹教授參考。

  臺史所副研究員林文凱教授提問:荷蘭、明鄭、清帝國三個時期,領土概念、贌社制度的特徵與延續性為何?臺史所研究員許雪姬教授則疑惑「番社納餉」的意義何在?其餘與會者,亦指出「輿圖零碎、所載真實性」等問題。

  關於上述問題,詹教授分別回應。第一,要理解清初贌社制與番社關係,更重要的是處理荷蘭時代、明鄭至清初的歷史連續性。第二,誰是疆域劃定者,在既有史料的限制下,應以清帝國對西南或海南島等邊疆畫界的處理進行橫向比較,才能有所突破。第三,界外社餉的徵收與番人族群身分、界外空間判定、人群活動或收益等關係錯綜複雜,需要再深化研究。第四,輿圖雖零碎甚或虛擬,部份圖資卻仍反映某種真實,也暗示著知識體系成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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