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21 年會暨新秀論文發表會」會議報導

 
時間: 2021 年 1月 17 日(日)上午 10:30 至下午 4:30
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撰寫人: 江昱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21 年會暨新秀論文發表會」會議報導
 

  「中國明代研究學會 2021 年會暨新秀論文發表會」,邀請五位碩、博士發表研究成果。同時舉辦《結社的藝術:16-18 世紀東亞世界的文人社集》新書發表會,邀請張藝曦教授主講,邱澎生教授與王鴻泰教授擔任與談人。

 

青年學者論文發表會第一場
 

主持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屠德欣(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 題:衍伸的「賢宦」:胡惟庸案中的雲奇告變
發表人:傅范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
論 題:清乾隆時期「東林」論述之轉變

 

 

  屠德欣討論明洪武十三年 (1381)「胡惟庸案」中的告發者,若據《明太祖實錄》記載,告發者是御史中丞塗節 (?-1381),然而到了晚明卻被改寫成當時鎮守西華門的太監雲奇,稱為「雲奇告變」。雲奇告變最早的紀錄應是嘉靖五年 (1526) 何孟春 (1474-1536) 的〈贈司禮監太監雲公奇墓碑銘〉。屠德欣指出,嘉靖年間在守備太監高隆與王堂的推動之下,構築一套「雲奇告變」的賢宦典範,並藉由追贈與修祠塑造「賢宦系譜」,有意抗衡王振 (?-1449) 以來的「惡宦譜系」,雲奇告變成為晚明士人對於胡惟庸案的新興記憶。重要的是,儘管「雲奇告變」真偽難辨,明人史家也有質疑,但在晚明宦官問題日益嚴重的情況下,「雲奇告變」成為晚明士人「化宦」與宦官之防的議論憑藉。

  傅范維探討明清時期的「東林」論述,指出乾隆時期官修典籍中的「東林黨人」,在乾隆皇帝(1711-1799,1735-1796在位)操作下,成為禍國殃民的「朋黨」,此一論述得見於乾隆皇帝的御製詩文集《樂善堂全集》、各類官修典籍,影響《四庫全書總目》對於東林士人著作的評介,並在科舉考題中屢屢提及東林朋比為奸、結黨營私。唯有殉節的東林士人才符合官方褒忠思想,而讚揚其捨身取義的精神。在地方志書的纂修方面,書寫東林是政治上的忌諱,尤其在乾隆朝文網嚴密、禁毀圖書的氛圍下,纂修者必須調和地方記憶和官方立場之衝突。例如章學誠 (1738-1801) 編纂的《湖北通志》撰寫「復社」傳略以及徵引「東林」相關書籍,與官方打擊朋黨的政策相違背而被批判,以致《湖北通志》未被刊印。

 

青年學者論文發表會第二場
 

主持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發表人:林晉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 題:聖諭與教化:明代六諭宣講文本《聖訓演》探析
發表人:簡瑞瑤(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
論 題:明清之際今釋澹歸與丹霞山別傳寺之營運
發表人:賴姮伃(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 題:李時珍〈人傀〉中的性別與產育異常

 

  林晉葳探討成書於嘉靖十五年 (1536) 的《聖訓演》,是目前所見最早的明代六諭宣講文本。洪武三十一年 (1398),明太祖頒布〈教民榜文〉,規定每月朔望由木鐸老人宣講聖諭六言:「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嘉靖以後,出現許多宣講、註疏六諭的文本,士人藉演繹六諭闡發教化思想與治鄉理念。《聖訓演》分為上、中、下三卷,收錄王恕 (1416-1508) 疏解、許讚 (1473-1548) 贊語。林晉葳指出,就體例架構觀之,《聖訓演》為往後六諭宣講文本奠定基礎。就內容來看,《聖訓演》融匯六諭疏解、正風化俗、婦德女教,深具陝西一帶的地域特色,並透過馬理 (1474-1556)、呂柟 (1479-1542) 等關陝儒者的連結,凸顯《聖訓演》富含關學「以禮為教」的特色。

  簡瑞瑤討論明清之際今釋澹歸(本名金堡,1614-1680)與丹霞山別傳寺的營運,分析別傳寺如何置辦寺產,以及在購置與經營田產過程中,發生的幾起土地糾紛。簡瑞瑤指出,今釋澹歸歷經明代、南明與清代,身分由官員、遺民轉為佛門僧侶。別傳寺所在的丹霞山由明代遺民捨山建寺,於康熙五年 (1666) 落成。今釋從創建時擔任監院,乃至於住持期間,悉心經營檀越布施田財,購置田產謹慎仔細,避免寺院經常出現的財務糾紛,故而寺產收入尚稱平衡。不過,從今釋的《徧行堂集》與《丹霞山志・田賦志》,仍可發現在購置與經營田產過程中,有幾起因買賣找價、土地糧差而產生的糾紛。

  賴姮伃探究李時珍 (1518-1593)《本草綱目》中,〈人傀〉一文的性別與產育異常。李時珍寫作〈人傀〉闡述他對於人異常變化的看法,涵蓋產孕不正常、男女第二性徵怪異、男變女、女化男、人轉物、物化人、人生出蟲獸、獸產出人,以及身體殘缺、怪異等現象。賴姮伃分析〈人傀〉中的「非男非女」、「產期異常」、「異位生產」、「陰陽變易」、「性別轉換」、「異類生產」六項主題發現,李時珍所謂的「常理」,是頻繁出現於日常生活的現象,也是知識與經驗的累積,並深根於社會中,不同於現代所謂的「正常」一詞。另外,這些異常圍繞著人的性別與產育,顯示出性別秩序的動搖、產孕的彈性認定,以及人、物之間的界線模糊。李時珍將這些現象歸因於體內的「氣」產生問題,或因不好的氣影響人體內部的經脈運作。

 

《結社的藝術:16-18 世紀東亞世界的文人社集》新書發表會
 

主持人:李卓穎教授(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
主講人:張藝曦教授(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
與談人:邱澎生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歷史系)、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結社的藝術》由張藝曦教授主編,圍繞著十六至十八世紀東亞世界的士人社集展開討論。在明代中晚期及明清之際,各地士人成立許多社集,是明清史研究的重要課題。本書收入十四篇文章,各有不同主題,分為城市空間、地方家族、身分∕階層、書畫與醫學、經學與科舉考試五大類,涉及政治、經濟、家族、地域、科舉、學術、城市生活與文化轉型等議題。在研究的地域上,涵蓋南京、北京、揚州、浙江等地,又有江西、福建、廣東等地區的結社活動。另外,在東亞視野下,還有關於日本、越南社集的討論,別於過去研究偏重在江南一帶的社集。

  張教授認為,《結社的藝術》一書各篇文章各有關懷,但就整體來看,可以置於明中晚期思想文化史領域中三股風潮的競合下理解:一是文學復古運動,二是陽明心學運動,三是制藝(八股文)寫作風潮,因應而生的分別為詩文社集、心學講會與制藝文社的流行。與談人王鴻泰教授指出,明代中晚期的集會結社可以說是「全民運動」。除了文人社群以外,還有因經商需求所組成的商人結社,下層民眾也有因移墾而組成的「會」。對於文人來說,文人社群可說是學術與社交生活的一環,也伴隨諸多知識生產,更涉及政治利益、地域社會等面向。這本論文集便是將文人社群放在更複雜的脈絡下加以討論。邱澎生教授則藉由岸本美緒教授〈「市民社會論」與中國〉一文,指出可以將明清文人結社現象,放在社會結構的變化下來理解,或許更能呼應早期全球化、前近代地方社會秩序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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