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營業船體制與臺灣,1824-1863(Opium Receiving Ships System and Formosa, 1824-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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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指出,英商怡和洋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與顛地洋行 (Dent & Co.) 在十九世紀臺灣的鴉片走私,可被視為一種在清朝北京政府主權控制之外的「離岸經濟」(offshore economy)。過往相對立基於中、英官方文獻的臺灣經濟史與對外關係史寫作,較少觸及這個失落的環節。中英天津條約之前,鴉片作為非法商品的幾十年間,怡和與顛地這兩家主要的鴉片貿易者,在中國沿岸發展出「營業船體制」這一特殊措施,在主要港口城市附近的沿岸小港,長期停靠有一定程度武裝的船,做為鴉片的倉庫,並在船上進行買賣,以規避名義上仍視鴉片為非法的主要城市官府高層的目光直視。本文簡介時間長達40年以上的此一制度的起源,並依據藏於劍橋大學的怡和洋行檔案,特別是其中的泉州、廈門、打狗、淡水等地公司內部通信,爬梳這一至少從1821年就在中國沿岸開始的營業船體制,與臺灣的關係。進一步構思這一體制在近代中國或臺灣的「資本主義全球史」研究中的可能位置。
本文指出,英商怡和洋行 (Jardine, Matheson & Co.) 與顛地洋行 (Dent & Co.) 在十九世紀臺灣的鴉片走私,可被視為一種在清朝北京政府主權控制之外的「離岸經濟」(offshore economy)。過往相對立基於中、英官方文獻的臺灣經濟史與對外關係史寫作,較少觸及這個失落的環節。中英天津條約之前,鴉片作為非法商品的幾十年間,怡和與顛地這兩家主要的鴉片貿易者,在中國沿岸發展出「營業船體制」這一特殊措施,在主要港口城市附近的沿岸小港,長期停靠有一定程度武裝的船,做為鴉片的倉庫,並在船上進行買賣,以規避名義上仍視鴉片為非法的主要城市官府高層的目光直視。本文簡介時間長達40年以上的此一制度的起源,並依據藏於劍橋大學的怡和洋行檔案,特別是其中的泉州、廈門、打狗、淡水等地公司內部通信,爬梳這一至少從1821年就在中國沿岸開始的營業船體制,與臺灣的關係。進一步構思這一體制在近代中國或臺灣的「資本主義全球史」研究中的可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