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學宏教授演講「故宮繪畫中的昆蟲書寫」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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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學宏教授自 2002 年即在林口台地從事昆蟲為主的野生動物田野調查,至今超過二十年,對於昆蟲的生態十分熟悉。此次演講,韓教授欲分享他所探討的議題,即現代科學對物種的分類命名,是否能與古典文獻中對昆蟲的描述全然相對應呢?應如何從圖像研究角度檢視文獻中的文字敘述?最後,從動物倫理的角度切入,探討古典文獻中與昆蟲相關的書寫及圖像,重新評價古代畫家或書籍編撰者如何看待這些昆蟲,回應動物倫理中尊重生物多樣性的議題。
首先,韓教授從漢代劉向父子編校的《山海經》點出人類自古即有食肉、食魚的記載,又由唐 閻立本 (601-673)《職貢圖》、宋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明 文徵明 (1470-1559)《琴鶴圖》、清 郎世寧《十駿犬》,以及清 六十七《番社采風圖》等圖像,具體看到人類豢養牛、羊,籠養鸚鵡,騎乘牛車、馬車,以及進行狩獵等行為,呈現出動物自古以來就作為食物、勞動力、表演雜技、觀賞等為人類所利用的情境。再藉由明 仇英《漢宮春曉圖》中,日撲風蝶、夜撲流螢的畫面,帶領我們進入古代文獻中的昆蟲圖畫與書寫。
韓教授指出,要理解古代文獻中的昆蟲物種,除了透過古代繪畫中的圖像,對照現今的昆蟲圖鑑描述外,古典文獻的相關文字記載,也值得我們留心析論。像是蝴蝶與蛾的分別,現今學者多認為蝴蝶大致分為蛺蝶科、鳳蝶科、灰蝶科等,但明代王圻父子《三才圖會》記載:「蛺蝶,粉翅有鬚,一名蝴蝶,一名野蛾。」說明「蛺蝶」就是「蝴蝶」的總稱,「蝴」字若沒有偏旁「虫」,即是「胡蝶」,意指從外面(外地或外國)飛來的蝶。其後又載:「其大如蝙蝠者,或黑或青斑,名曰鳳子蝶,物之善化者。」書中提及的鳳子蝶包括現代鱗翅目的鳳蝶科、蛺蝶科,以及天蠶蛾科的皇蛾等,所以文中才說蛺蝶一名野蛾,可見古代蝴蝶與蛾的分野並不如今日嚴明。
《三才圖會》還記載:「今菜中青蟲……以絲自固,一夕視之,其背罅裂,蛻為蝶出矣。其大蝶散卵於甘橘上,為蟲青緣(綠),既久,則去為大蝶。」青菜蟲會蛻變成粉蝶科的紋白蝶,而在柑橘上產卵的則會蛻變成大型鳳蝶。此外,由於古人不知道蝴蝶有交尾現象,因而用化生的角度來解釋蝴蝶的誕生,就像古人認為葉子能化生為蝴蝶,事實上是因為枯葉蝶一類會擬態成葉子的緣故。《三才圖會》又云:「蛾,似黃蝶而小……一種善拂燈火夜飛,謂之飛蛾,一名慕光,亦其類。」據此可知,古人以大小區別蝴蝶跟蛾,大者為蝶,小者為蛾。飛蛾,即所謂的赴火蟲、慕光,名稱源於鱗翅目燈蛾亞科等成員的趨光性特徵。
另外,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毛詩品物圖考》記載:「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螟蛉,桑上小青蟲也,似步屈。蜾蠃,土蜂也,似蜂而小腰,取桑蟲負之於木空中,七日而化為其子。』」這段文字是加入了文學想像的生態描寫。圖考中描繪的蜾蠃,今日屬於細腰蜂科「蜾蠃」,以嘴團土如壺形穴,產卵前會將螟蛾幼蟲「螟蛉」啣入土穴中(按:產卵於空木的是蜜蜂科的木蜂),幼蟲經過一段時間化蛹再羽化成蜾蠃。但因古人不理解昆蟲交配與繁殖的實際狀況,故將這段過程解釋為蜾蠃去找螟蛉當義子,並為義子準備食物,最後將螟蛉之子教化成自己的孩子(義子)。
關於「螢」,《三才圖會》記載:「螢,夜飛之蟲,腹下有火,腐草及爛竹根所化。也有一種如蛆,尾亦帶火,但無翼,不飛,名蛆螢。又一種如蠶,喉下有光如螢,謂之宵行。見《詩‧東山》之篇。」螢火蟲雄蟲會發光的,翅膀大都是黑色。文中的「蛆螢」是講述沒有翅膀,外形如「蛆」也會發出微光的螢火蟲雌蟲。圖考中所彩繪的「螢」身體與翅膀皆為綠色,韓學宏教授認為,畫中所繪的可能是金花蟲,或是耀夜螢之類,如臺灣可見的黃腹藍豔螢金花蟲即是身體綠色、腹部黃色。推測這些小昆蟲的種類辨識不易,造成畫家上色的錯誤。而「如蠶,喉下有光如螢」的「螢」,也有可能是指提燈蟲。
接著,韓教授提到古典文獻中的「蜉蝣」是否就是我們今日所認知的「蜉蝣」?《源氏物語》中的蜉蝣,是否等同現今的「蜉蝣目」?還是像有些學者說的是「蜻蛉目」?這些疑問有太多的可能性存在,至今學界也還沒有定論。《三才圖繪》載:「蜉蝣,形似天牛而小,有角,長三四寸,黄黑色,甲下有翅能飛。」根據這樣的描述,有學者認為此處的蜉蝣,指的即是在桑樹上活動的「桑天牛」。然而,日本江戶時代漢學家岡元鳳 (1737-1787)《毛詩品物圖考》則認為蜉蝣是大水黽,因其浮在水面上游泳,故稱為蜉蝣,顯示出明清之際的學者們對蜉蝣的認知,和當代學者十分不同。
最後介紹的是清代朱汝琳(約 1696-1762)《草蟲》畫卷。朱汝琳像沈復 (1763-?)《浮生六記.兒時記趣》所言一樣:「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韓教授從朱氏所繪製的昆蟲樣貌、種數、數量,推斷畫家應是透過實際豢養昆蟲、採集活體、撿拾屍體等方式,累積了好幾年實作經驗,透過觀測昆蟲樣貌,參考相關資料,一隻一隻畫,最後花費大約一個月的時間,集繪完成這卷昆蟲寫生圖,而不是抱持寫意的心態描摹。
威爾.金利卡 (Will Kymlicka)、蘇.唐納森 (Sue Donaldson) 在《動物公民:動物權利的政治哲學》第六章「野生動物主權」中主張,動物應享有不被凌虐、囚禁與實驗等普世消極權利,並否定人類以畜牧、狩獵、商業繁殖與動物圈養等方式染指。從朱汝琳這一代草蟲畫家的作品中,可以見到所繪昆蟲皆是栩栩如生,以及特別難描繪的飛行樣態。由此一呈現方式推測,這些畫家應該也有類似的動物倫理觀點與實踐,並不像人類中心主義者一樣,認為世界上的所有一切生物,皆應為人類所利用。韓教授認為,將這樣的觀點帶入評價朱汝琳的草蟲畫中,具有不同於傳統評價的現代意義。在人類中心主義下的傳統評價,這些作品只是雕蟲小技,因此朱汝琳自己也明言不會售出這些草蟲畫作。一般畫家、收藏家大概也不會正視這些草蟲畫。因為在當時,山水畫作為主流的風潮下;懂得欣賞草蟲畫藝術價值、理解朱汝琳興趣所在的人並不多。但放在現代來看,朱汝琳的草蟲畫是人類跨出自我中心主義下的一大步,是生物中心主義下的偉大篇章,甚至比《百蝶圖》更精彩,因為這部《草蟲》畫卷,所繪製的不只是蝴蝶,還涉及更多其他的昆蟲。
在開放討論時段中,文哲所廖肇亨教授指出,「草蟲圖」傳統不只在中國,也傳到日本,像是江戶時代畫家伊藤若沖 (1716-1800) 亦有「草蟲圖」畫作。清中葉時期,乾嘉考據學興起後,詩人所寫的詠物詩,多不同於傳統寄託詠懷的詠物詩,而是將物本身當作單純客觀對象描寫,像是舒位 (1765-1816) 在《缾水齋詩集》中也描寫了很多關於昆蟲的客觀詠物詩,朱汝琳繪製《草蟲》畫卷很可能也是受到時代風潮下的知識結構影響。
韓學宏教授補充,在思考古代文獻中關於物種分類問題時,需要留有轉圜餘地,或不同思考徑路,加以考慮多種可能性。像是乾隆(1735-1796 在位)的御製題畫詩〈稻穗螳螂〉中,提及螳螂「也自欣緣倒下枝」,然而,楊大章所繪的卻是長頭蝗,用現代科學角度來看,會覺得是乾隆題錯物種,清人礙於皇帝不會錯的觀念,只好將畫名定為「螳螂」,這是一種解讀法。但若回到清代情境去推想:皇帝在題詩時,理應會有官員提供相關資訊,皇帝若題錯詩,相關大臣即須負起罰責。職是之故,或許,清代昆蟲分類極可能與今日的物種分類學認知不同。
主持人陳威瑨教授總結說,昆蟲雖是《詩經》以來的傳統文學議題,但面對古典文獻與畫作時,該如何去解讀、考證、糾謬,實際上則必須仰賴許多跨領域的生態學知識。透過這次演講,韓學宏教授開拓文學研究者較少接觸的昆蟲視野,讓我們重新發現故宮出版的《草蟲捉迷藏》圖錄,還潛藏許多能再發掘探討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