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Bickers教授演講「Building South Cape, Formosa: Eluanbi Lighthouse and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70s-1900s」紀要

 
講題: Building South Cape, Formosa: Eluanbi Lighthouse and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70s-1900s
主講人: Robert Bickers 教授 (Department of History, University of Bristol)
主持人: 賴毓芝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與談人: 陳國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時間: 2020 年 1 月 14 日(二)下午 3:00 至 5: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陳令杰(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Robert Bickers教授演講「Building South Cape, Formosa: Eluanbi Lighthouse and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70s-1900s」紀要
 

  Robert Bickers (畢可思)教授從大英帝國史和殖民史的角度出發,研究近現代中國的英國人團體,特別關注外國人在中國的相關活動,例如上海租界、英國傳教士以及中國海關等。其對非正式帝國理論有進一步的擴充和修正,也對大英帝國在東亞的擴張提出深刻檢討。Bickers 教授今年 (2020) 三月出版的新書 China Bound: John Swire & Sons and Its World, 1816-1980 講述晚清到當代,太古集團作為跨足航空、豪華飯店與農業的多角化經營大型企業,其重要的人物與歷史。

  Bickers 教授此次應中研院近史所「西學與中國研究群」邀請,以「Building South Cape, Formosa: Eluanbi Lighthouse and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70s-1900s」為題,從外文檔案材料探索晚清中國海關興建與運作下,地處邊緣的臺灣南岬(South Cape,即鵝鑾鼻),由於燈塔的興建,進而與地方、國家及全球敘事之間緊密連結,使得燈塔本身呈現複雜的多面向。

  Bickers 教授首先勾勒出燈塔在英語及法語圈中長期受到的廣泛關注,出現於菁英文化、大眾影視、兒童文學、小說文學,以及史蹟觀光。但另一方面,燈塔卻少見於海洋史研究。其原因在於,首先燈塔所處的地理位置恰巧在陸地與海洋的邊緣,無論研究者從陸地(如:港口、城市)或海洋(如:航路、海員)著手,皆容易忽略其存在。其次,燈塔通常也在低人口密度之處,相較於受到廣泛研究的航運勞工史、城市文化史,燈塔因人煙稀少而較難被關注。再者,作為景觀史,十九世紀建造的燈塔隨著海岸線變遷,不少已遠離海邊。而就地方史而言,燈塔為海洋服務而非陸地社區,也易受忽視。部分有關燈塔的研究,多與經濟思想有關,尤其燈塔被視為公共財,其背後牽涉法國金融帝國主義,如在克里米亞戰爭時法國從與鄂圖曼結盟、為其建造燈塔,到取得燈塔的控制權。另有極少從殖民史的研究,探討燈塔反映出殖民者之間的海外競爭。亦有部分學者關注燈塔的科技發展史。

  Bickers 教授注意到燈塔,是來自於原先對中國海關檔案的整理及研究。他從海關檔案中發現了 1890 年代的煙臺燈塔訪客登記簿,以及 1932 年發生的一起與燈塔有關的綁架案。他進一步在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檔案館的中國海關總工程師 (Engineer-in-Chief) 韓得善 (David Marr Henderson, 1840-1923) 檔案,看到關於中國、臺灣鵝鑾鼻等地燈塔的上百件文獻、草圖與信件等。而韓得善曾任職伯明罕的強斯兄弟燈塔公司 (Chance Brothers & Co.),其檔案亦存有 1882 年鵝鑾鼻燈塔的訂單紀錄。以強斯兄弟公司來自世界各地的訂單為線索,鵝鑾鼻燈塔的興建與十九世紀大英帝國的擴張與影響力亦有關聯。

  鵝鑾鼻燈塔是清末中國海關建造沿海現代燈塔網計畫的一部分。該計畫來自第二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赫德 (Robert Hart, 1835-1911) 的構想,他聘請韓得善擔任海關總工程師,並利用當時清廷恭親王新政權的信任,勸說清廷准允建造燈塔作為現代國家的象徵。另一方面,中國也運用海關及其所屬燈塔宣示主權,象徵國家中央對地方的治權,有時燈塔因而成為地方與國家中央的第一次接觸。海關構築的燈塔網絡也為清帝國傳達一種文明國家的象徵,燈塔作為國際的基礎建設,保護往來世界的船隻與無名船員,期望藉此獲得國際的平等對待。

  1874 年臺灣發生牡丹社事件後,中國海關於次年派遣包括工程師畢齊禮 (Michael Beazeley)、後來加入的韓得善等人組成調查團到鵝鑾鼻探勘與規劃,並與排灣族人談判購置土地興建燈塔。燈塔工程始於 1881 年,耗時四百多天,於 1883 年建成亮燈。該燈塔的型態極為特殊,是世界少見的堡壘型燈塔。由於地緣政治及補給不易之故,燈塔不只派兵兩百員駐守,更建有防禦設施,包括壕溝、設有槍眼的圍牆,並在燈塔底部建避難所,為長期包圍戰做準備。另設有武裝,計有:兩挺機槍、兩座加農砲、一具發動機,還訂有應變計畫並定期演習。燈塔建造工程師與後續駐守的燈塔守,主要是一群以英國人為主的歐洲人,如工程師哈爾定 (John Reginald Harding, 1858-1921),燈塔守太羅 (George Taylor) 等人。另外還有華人擔任低階海關人員或工人。

  Bickers 教授認為,鵝鑾鼻燈塔位於非常偏遠之處,但從英國人留下的豐富紀錄,包括海關檔案、報告書以及太羅在英國發表的民族誌,可知鵝鑾鼻燈塔涵蓋了地方、國家與全球三個層面的敘事。全球層面上,十九世紀因應全球貿易,以英國與法國為首主導國際秩序與航海安全,同時以英、法兩國為主所出口的燈塔儀器設備,也象徵著「文明」的輸出。國家層面,是清帝國藉海關興建燈塔,為牡丹社事件後,宣示對臺灣南端排灣族原住民的治理與領土的主權。地方層面,儘管外人筆下對排灣族人充滿「暴力」、「野蠻」的恐懼,但燈塔興建、外來者與原住民的互動,也對當地環境與社會帶來影響。

  至於燈塔建築本身,無論是構築的材料或其參與人員也是來自世界各地。燈塔主結構材料運自廈門,燈罩來自英國伯明罕的強斯兄弟公司,武裝設施來自新堡 (New Castle) 的阿姆斯壯公司 (Armstrong & Co.),後來燈塔的儀器設備則運自倫敦,建築磚塊來自臺灣當地。中國海關關員從福建、廣東等地派來,多數興建工人則來自汕頭,並雇用一些排灣族人修築周圍防禦工事。食物運補主要來自香港,包括罐頭與醃漬醬果類食品,少部分為臺灣本地所產。

  Bickers 教授亦注意到,由於赫德鼓勵海關職員從事科學調查與研究,期望海關得以貢獻科學並增進歐洲人對世界的認識,因此除了各口岸海關以外,燈塔也成為產出新知識的重要媒介。其產出的知識有三,首先是民族誌,燈塔守太羅在英國發表關於臺灣原住民的民族誌受到重視,並在大英科學促進會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發表演說,其調查至今仍有助於當代對南臺灣歷史與原住民社會文化的認識。工程師哈爾定、參與興築燈塔的關員希士頓 (Robert John Hastings) 亦撰寫相關調查報告。其次,則是氣象學的貢獻。如近史所朱瑪瓏教授的研究,海關長期搜集氣象觀測資料。事實上從 1930 年代的照片可以看到,中國海關燈塔同時設有氣象觀測的儀器設備,燈塔扮演觀測站的角色。第三個重要的知識產出是自然史調查。希士頓曾在當地取得獸角標本與地質標本寄給廈門海關稅務司。

  Bickers 教授也強調,燈塔具有豐富的社會史面向。海關的燈塔人員與地方官、當地居民維持兼具友好與緊張的複雜關係。鵝鑾鼻燈塔興建時,地方官員曾質疑燈塔的建設;而外籍人員儘管害怕原住民的兇悍,但同時又與原住民族保持互動,如太羅與當地女子發生關係並生下一女。此外,燈塔的多重功能也包括為當地排灣族人提供治療瘧疾的奎寧,以及颱風來時開放燈塔作為避難所。另一方面,燈塔內部亦是一個小型的封閉社會。從其他燈塔的紀錄可知,燈塔人員之間時有衝突,起因包括種族之間的位階,語言隔閡與誤解,有些演變成嚴重的暴力衝突。此外,諸如監守自盜、竄改簿記,所有人類社會的犯罪行為都在這小社會中呈現。

  就文化史層面而言,燈塔工程事實上也成就了參與興建的英籍工程師。韓得善與哈爾定兩位工程師,為了誰對鵝鑾鼻燈塔工程貢獻更大而時有競爭與衝突,其皆欲以此展示個人成就以晉身大英帝國的社會主流。當時許多英國人前往殖民地與帝國影響所及區域,努力成為共享帝國輝煌敘事的一分子。另一方面,外國人管理下的中國海關也藉由燈塔展示其成就,期望在國際社會中獲得肯定。1895 年馬關條約以後,鵝鑾鼻燈塔不幸落入日本人手中,海關關員仍樂見他們的成就繼續在不同政權手上發光。Bickers 教授認為,若再加上戰後由臺灣的中華民國海關管理,至 2013 年移交交通部航港局,鵝鑾鼻燈塔作為主權的象徵,實際上已超越了狹隘的民族主義與主權概念,亦突顯了燈塔的複雜性。

  與談人陳國棟教授分享他爬梳日文與中文文獻,親歷臺灣各燈塔、探查相關遺跡的經驗。陳教授認為,鵝鑾鼻燈塔位置偏遠,無論就海、陸交通皆然,又受颱風影響,在當時運補十分辛苦。此外燈塔位於熱帶氣候,旱季長造成水源不足,也使得燈塔建有至今尚在使用的儲水設施。因此,Bickers 教授所提及燈塔內部的避難所,似乎不一定只用在防禦,也可能是儲藏空間。此外,在牡丹社事件以前,大清版圖事實上未及臺灣東部與南端,所以排灣族的主權地位隨時間改變也值得一併考量。事實上,1867 年美國羅發號事件後,排灣族斯卡羅人曾擊退美軍,並與美國人簽訂和平條約。Bickers 教授回應指出,從紀錄來看,就算太羅與原住民關係良好,但當時外籍人員普遍對原住民的「野蠻」,尤其獵人頭的習俗感到害怕。作為當地極少數的歐洲人,他們是認真看待防禦設施的。

  汪正晟教授提問,如何看待西方人構築燈塔與當前世界局勢的連結?Bickers 教授以目前中國的「一帶一路」政策作為類比。回顧歷史,建構一個全球性的基礎建設、配置自己的人員與生產的設備,並摧毀其他國家以增進本國利益者,我們稱之為「帝國」,這是十九世紀時大英帝國在做的事情,也是中國正在做的事情。

  林志龍教授提問香港為何成為食物運補來源地?Bickers 教授指出,儘管廈門是當時南方重要條約口岸,但香港不僅是大英帝國航運的中心點,並提供多種可長期保存的食物(如罐頭等)。另外陳國棟教授也補充,當時在臺灣的英國人對香港的運補通常非常期待,有些補給並非必需品而是為了提升領事館人員生活樂趣,諸如香檳、起司等。可以理解地,帶有家鄉味的食物,對於守在偏遠燈塔的外國人而言,足以撫慰其思鄉之情。

  賴毓芝教授詢問如何看待海關關員的認同?Bickers 教授認為,中國海關很明確地是代表大清帝國,繼之中華民國的中國主權,並充分認定海關是中國的國家機構、關員是中國的公務員。然而個別的外籍關員,則擁有多重複雜的身分認同,他們可以是英國人、中國公務員、自詡較為「進步」的歐美人,同時也可能與當地人建立家庭而產生認同,例如太羅。

  賴慧敏教授則詢問鵝鑾鼻燈塔附帶防禦設施是否是特例?Bickers 教授回應,當時鵝鑾鼻確實獨一無二,因為其建在一個非一般主權認定的領土之上,又同時面臨自然與人為環境的挑戰,燈塔本身更是目標明確的建築體。燈塔除了防禦設施,還維持了一定的中立性,但會與當地人建立關係並提供必要協助,以避免成為被攻擊的目標。一般說來,海關各燈塔皆駐有守衛並配備近身防衛武器,但堡壘型態僅鵝鑾鼻燈塔。值得注意的是,燈塔的多重功能性,也顯現在防衛設施上,例如配置的加農砲,也作為霧砲以保障航行安全。

  最後,林欣宜教授提問,鵝鑾鼻燈塔的設置及其置於海關管理之下,是不是一種政治的結果?Bickers 教授認為海關作為一個稅務機構,卻負責興建與管理燈塔確實不尋常。但必須理解近代中國海關作為中國的政府機構,一直身兼多職。一如其最早隸屬清末總理衙門,在關稅事務外還協助處理對外事務。無論海關權力如何因政權而改變,它的涉外事務功能一直為清帝國、中華民國以及地方省級政府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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