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三次讀書會紀要

 
講題: 行、幫、差、規:重慶乾嘉道的行會背景、發展和概念
報告人: 戴史翠 Dykstra(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召集人: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時間: 2013 年 3 月 29 日(五)下午 2:00 至 4: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中型會議室
撰寫人: 王士銘(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三次讀書會紀要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歷史系博士候選人戴史翠以「在重慶的商事糾紛調解制度演變史:1850-1950」為研究主題,獲得漢學研究中心獎助來臺訪問。

  本次讀書會邀請戴史翠以「行、幫、差、規:重慶乾嘉道的行會背景、發展和概念」為題講演。一般而言,清代中國城市內的商人分為二類:坐商、客商。客商從外地來到城市交易,人生地不熟,自然與本地「牙行」接頭,尋求商機。牙行是由一些坐商組成的商業組織,牙行須經公舉、同行作保認結,始得向地方政府(府、省)請領執照(即「牙帖」),每年繳納課銀一、二兩;牙帖到期,須再申請。牙行是本地坐商與外地客商的仲介,媒合兩者生意,抽取手續費。《客商一覽醒迷天下水陸路程》、《士商要覽》、《商賈便覽》等類書均提醒外地客商小心提防牙行,避免未與本地坐商談成生意,反倒被其欺騙全部家當。本地牙行、坐商等為求自保亦自律規約,減少商業糾紛。

  清廷將城市內的商人造冊管理。《大清律例》記載:「乾隆元年,大小衙門公私所需貨物,務照市價公平交易,不得充用牙行,縱役私取,即有差辦,必須秉公提取,毋許借端需索。如有縱役失察,交部分別議處。其衙役照牙行及無籍之徒用強邀載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賒貨物,問罪,俱枷號一個月,杖八十。如贓至三十五兩者,照枉法贓問擬。所得贓私貨物,分別給主,入官。」大清律例提醒商人(如:牙行)必須誠實以對,按市價公平交易,勿得欺瞞。政府同時委託一些舖戶行商派買、協濟地方政府物資,以為差役。清律規範他們應秉公提取,不許借端需索,趁機訛詐。

  明清之際,四川地區因戰爭動亂,人口死傷、逃亡甚多;直至康熙晚期,四川地區的經濟逐漸復甦。由於四川是中國西部邊疆戰略要地,雍正年間,清廷派遣年羹堯征討羅卜藏丹津,由川入藏,大批的人力、物力因此進駐四川;乾隆年間,清廷派兵征服大、小金川。這些戰爭使得四川經濟獲得高度成長,例如:重慶充斥著許多外省移民,構成多元化的商業社會,嘉慶年間它已是中國市場經濟中最繁榮的都市之一。戴史翠利用《清實錄》、《大清律例》、《硃批奏摺》、《巴縣檔案》等史料考察這個新興城市的商業組織(行、幫)與市場經濟之間的關係,[1] 發現 1724 年牙行向重慶府請領一百五十二張牙帖、1801 年請領一百零九張、1899 年請領六十六張,牙行數量明顯逐漸下滑;相對地,行、幫在十八世紀中期以後則逐漸增加。

  戴史翠認為,牙行在重慶衰落,導因於地方政府長期委託牙行派買、協濟物資,牙行受官員、衙役剝削,無利可圖,只得退出。重慶活潑的商業氣氛,造就如行、幫等商業組織的增長,市場仲介者、派買當差等亦造成商業組織的改變,皆使得牙行角色被逐漸取代。此外,這些行、幫會也會通過「公議」去應付政府的差役、徵稅等。

  戴史翠列舉 DG 商貿清 6-12-10585 檔案,說明重慶在道光年間的行、幫發展情形。「巴縣,歷來向濮義和等銅號收取幫銀,准予他們開業,銅號等舖商每遇公務,協濟差務;然而,近來銅業扣鈕鋪新開作坊,有李雙和、熊義興、艾文發、李生發等蓄意高抬業價,假借幫差之名向遠路賣客收取幫銀、釐金。遠路賣客劉義盛等認為不公,興訟解決糾紛。」基本上,在重慶的商舖被清廷造冊管理者,形成所謂的行、幫等自治管理組織,協調同業事務。由於重慶是移民城市,不少商舖自乾隆年間就已在此經營,成為本地商舖。這些商舖被賦予協濟地方政府賦役之責,外來的新興商舖則不必負擔。有不肖本地商舖私向這些新興商舖要脅徵收幫銀、釐金,以為辦差協濟,這些新興商舖認為此舉不公,告官以求公道。巴縣知縣裁決,本地銅號不得把持市場,一律取消幫銀、釐金等陋規。官府需用甕號差務,皆由平價承買。

  戴史翠認為,這則案例說明:重慶的商業組織在與地方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重組與調整經營方式,形成所謂的行、幫,試圖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求生存。與會成員提到,臺灣的竹塹、通霄等郊商,與重慶一樣都是中國邊陲地區的移墾社會,商業活動與組織形態皆類似;在庫倫、恰克圖的內地商人,交易對象有蒙古人、俄國人,彼此之間也有許多商業司法糾紛的故事等待發掘。不妨以中國邊陲地區為例,比較分析其在社會中商業組織的特殊性與普遍性,或許可以歸納出清廷制定商業法規在邊陲社會的適法性。[2]

[1]《巴縣檔案》為現存最完整的清代縣級政府行政與司法檔案,約有十一萬三千卷。1953 年,時任職於西南博物館與四川大學歷史系的馮漢驥教授在重慶一處關帝廟內發現這批檔案。1960 年,這批檔案交由四川大學整理,1963 年交四川省檔案館管理至今。檔案起訖時間從乾隆十七年 (1752) 至宣統三年 (1911),檔案分為「內政、經濟、軍事、文教衛生、司法、外交」等六大類。參見邱澎生:〈十八世紀巴縣檔案——一件商業訴訟中的證據與權力問題〉,《明清檔案文書》(臺北: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2012 年 9 月),頁 421-491。
[2]林玉茹:〈清代竹塹地區的商人團體——類型、成員及功能〉,《臺灣史研究》(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1999 年 11 月),頁 47-89。邱澎生:〈會館、公所與郊之比較:由商人公產檢視清代中國市場制度的多樣性〉,收入林玉茹主編:《比較視野下的臺灣商業傳統》(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2 年 3 月),頁 267-313。賴惠敏:〈清政府對恰克圖商人的管理 (1755-1795)〉,《內蒙古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版)》第 41 卷 1 期(2012 年 1 月),頁 39-66。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