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五次讀書會紀要

 
報告人: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李華彥博士(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
王士銘先生(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召集人: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時間: 2013 年 5 月 24 日(五)上午 10:30 至 12: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802 會議室
撰寫人: 王士銘(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五次讀書會紀要
 

  本次中西檔案讀書會成員參加劉翠溶院士主持的環境史研究工作坊,並由賴惠敏教授、李華彥博士及王士銘先生發表三篇論文。

  賴惠敏教授〈清朝對庫倫的人口管理與變遷〉一文,說明雍正五年 (1727) 中俄簽訂《恰克圖條約》,兩國分別在恰克圖設置邊境貿易市集。俄方曰「恰克圖」,中方曰「買賣城」。與此同時,俄國持續派遣商隊到北京貿易。直至乾隆二十年 (1755),俄國商隊認為前往北京貿易已不符成本,貿易重心乃轉移至恰克圖。清廷平定準噶爾之後,山西商人前往蒙古、新疆貿易也愈加順利。商人領部票,具有官商 (alban i hūdai niyalma) 性質。庫倫的商號則多來自張家口的分號。

  由於清廷規定「漢人不准攜帶眷屬、不能與蒙古女子通婚、不准取蒙古名字」,以及不得領照票、編里甲、舖保等,因而蒙古的城市人口增幅有限。清末有人到恰克圖及烏蘇恰克圖,觀察到俄國當地百姓有七千人、學堂十四所;幼稚園、中小學堂、女學堂、工藝學堂皆備。學堂原係商人私立,因昔日該地繁盛,富商大賈群聚此地,故學堂較他處為多。中國買賣城亦是富商大賈聚集之處,惟以不帶家室之故,其結果乃大異於俄國,可謂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同治九年 (1870) 新疆回亂,清廷調集蒙古、綠營兵駐防,招募商賈以供軍需。北京商人自此到庫倫設置商號。他們在庫倫、北京、張家口都有分號,以北京為總店,如同現代的連鎖商店。北京商號集中在西庫倫,銷售高級的絲綢、布料、瓷器等,售予蒙古王公、喇嘛;山西商人店舖則銷售日常用品給蒙古牧民。北京商人資金不如恰克圖的晉商雄厚,多數是合資,委由執事人在庫倫經營。庫倫的北京商號,在烏里雅蘇台亦設有商舖,他們收購畜產品後,將之捎到庫倫的舖子,轉運張家口。

  張家口分上堡、下堡。往來蒙古的商民,必須在上堡的小北門稅關繳納貨物稅,始得進出。有些人不願納稅,則繞往城外的朝陽村集貨,朝陽村人聲鼎沸,俄國人、蒙古人、漢人都在此交易。

  李華彥博士〈從庫倫商民控案理解清朝對蒙古的統治〉一文,討論庫倫哈拉河伊琫地區,蒙古牧民驅逐漢人事件。早年清廷發給漢人照票,在一年之內可往返內蒙古墾植。但隨著漢人入外蒙古,往返內地路途遙遠,一年換發一次的照票顯得不切實際,照票過期,他們也不回去。由於這類事情層出不窮,故乾隆四十年庫倫辦事大臣索琳奏准,發給伊琫等處開墾地畝地票三百餘張。嘉慶八年,因米粟漲價,民食不敷,又增補地票三百餘張,這些漢人於是得以在伊琫地區定居生活。

  道光二年十二月,汗阿林盟長車凌札布、札薩克車凌多爾濟、羅布藏丹津公同呈報,漢人在伊琫非法居住、開店;同年,庫倫管理商民事務章京尚安泰、參領棍布札布,會同寨桑喇嘛占巴拉,前往該處稽查,查獲無票者甚多。道光三年 (1823) 二月,庫倫辦事大臣蘊端多爾濟劄付尚安泰,會同協理台吉那木扎勒多爾濟、扎奇嚕克齊達爾瑪扎布、扎可爾沁達喇嘛、寨桑喇嘛等,驅逐伊琫七處村內無票人民,強迫民人搬遷,燒毀房屋,造成民人財物損失。數百名受害者在本地控告無效,推舉渠士佶等七人京控。道光四年 (1824),清廷派遣烏里雅蘇台將軍果勒豐阿調查案件原委。

  此案觀之,管理的蒙漢人,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有二套制度,即中央政府的照票,與地方衙門的小票。果勒豐阿呈請,渠士佶等人在伊琫墾植已為事實,清廷亦不否認小票存在,果勒豐阿向朝廷建議這件案子的處置方式為:這七名漢人本屬非法拘留,限期清理財物,遞解回原籍,由原籍地方官嚴加看管,不准出外逡巡;棍布扎布、寨桑喇嘛要賠償客民燒屋損失,交部議處。尚安泰、那木扎勒多爾濟、扎奇嚕克齊達爾瑪扎布、扎可爾沁達喇嘛等稽查不力、疏忽草率,交部議處。最終清廷希望藉著此案重申照票制度,杜絕弊端,建立威信。

  王士銘先生〈十八世紀以降庫倫商民的土地租佃關係〉一文,討論十九世紀庫倫地區的漢人移墾活動。對蒙古人、漢人而言,土地餵養牲畜、出產糧食,是重要的資源。光緒三十二年閏四月,楊廷智來報鄉約王在朝:梁貴找人將灌溉水源上流截去,妨礙他們灌溉種地。王在朝差派鋪夥調查水渠,發現梁貴等將水源截堵一半,下流渠道仍有水,未將水全然截去。王在朝規勸梁貴等人,將堵水土方挑開,讓楊等取水灌溉。是月十八日,楊廷智口報,梁貴因楊廷智的牛隻蹊食麥田,收圍牛隻,於是兩家打架,各有人受傷。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徐登(直隸西寧縣人)經營萬和盛,在波羅地方一面租地耕種,一面買賣生意。雇工徐俊昌向本號慕先生稟報,後地鄰右楊廷智的牛隻十餘頭,趕進萬和盛的田地吃草,值班鋪夥見狀,趕牛圈進本號合廈。日落時,楊廷智夥同一名蒙古婦人進入本號合廈,將牛隻如數趕回。定更後[1],本號鋪夥將合廈關閉休息,忽聞門外喊叫,值班雇工梁文貞開門。楊廷智帶領二十餘人隨即衝進合廈,將鋪夥梁桂、王憲,僱工袁存生、梁文貞打傷。徐登狀告庫倫商民事務處,並差人驗傷。鄉約王在朝,向值月總鄉約萬龍魁稟報,梁貴與楊廷智兩家種地,從未有嫌隙,發此事係屬遺憾,傳約雙方說和。

  蒙古氣候乾燥,無論畜牧、農耕皆十分仰賴水源,水源一旦受天災、人禍破壞,生產必然中斷,人們生活陷入困頓。前述二則故事,說明楊廷智與梁貴等人全因爭奪水源而引起糾紛,甚至險些鬧出人命。這類事件描述了一般漢人在庫倫移墾的生活樣貌,這些人在庫倫經商、做工,租地維生,倘若有生產多餘的物資,則委由商舖賣給臨近村落。再者,漢人移墾蒙古,增加清廷統治蒙古的複雜性;一旦有衝突,鄉約須立即報官,釐清是漢人們的爭執?或漢、蒙的衝突?試著將案件簡化為「以漢治漢,以蒙治蒙」的處理方式。

  在綜合座談上,與會學者和三位報告人就環境史觀點,討論前述清代蒙古社會各項問題。清代中葉以後,漢人移墾蒙古漸多,蒙古的牧地、耕地消長,改變蒙古人與漢人的生產關係。例如,現存檔案記載顯示,漢人的經濟活動能力比蒙古人來的強。由於清廷限制漢人不得攜眷至蒙古墾植,漢人男性與蒙古婦女建立通婚、私會、性服務等社會關係。這些制度造成蒙古婚姻不平衡的現象,特別是在庫倫、恰克圖等熱鬧的草原聚落中最為明顯。

  以地理形勢而言,蒙古中部是沙漠礫石,不宜人居。蒙古北部、南部的迎風面山地、丘陵,能吸收北極海、太平洋水氣,匯集形成河川,耕地、牧地大多集中在有河川流經的山谷、盆地,人類自然聚集群居。例如:庫倫、恰克圖都是水源較為充足的草原聚落。此外,這裡的木材業發達,木材多是從這些水氣充足地區砍伐,做為房舍、材薪使用,或變為商品販賣至俄羅斯、中國內地等市場。至於砍伐後的土地,不是任其荒廢,就是變成新的耕地、牧地。

  以氣候變遷而言,蒙古十分乾燥,水氣蒸發極快,河川多是涓涓細流,而非寬闊的河面,冬季河川冰凍,居住在庫倫的人們為了節省材薪,僅依賴井水生活。另外,漢人每年向蒙古人收購牲畜轉販內地,倘若溫度劇降,會造成牲畜大量死亡,牽動蒙古人、漢人的生計問題。

[1]舊時晚上八時左右,打鼓報告初更開始,稱為「定更」。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