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制度與地方社會工作坊」- 清代濁水溪中下游的開發與社會經濟生活田野考察活動紀要

 
召集人: 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李仁淵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時間: 2016 年 10 月 28 日(五)、29 日(六)、30 日(日)
地點: 南投縣竹山鎮、鹿谷鄉、集集鎮、名間鄉,雲林縣斗六市、西螺鎮、林內鄉,彰化縣北斗鎮
撰寫人: 楊朝傑(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明清制度與地方社會工作坊」- 清代濁水溪中下游的開發與社會經濟生活田野考察活動紀要
 

  「明清制度與地方社會」解讀工作坊於 2016 年 10 月 28 至 30 日舉辦「清代濁水溪中下游的開發與社會經濟生活田野考察活動」。本次田野踏查選定以臺灣中部濁水溪中、下游流域為觀察對象,範圍包括今日南投縣的沿山邊區,彰化縣及雲林縣的濁水溪沖積扇平原地帶。這片區域在清代屬臺灣府彰化縣所轄,光緒十三年 (1887) 部分區域劃設西螺溪以南為雲林縣。這次田野關心的主題是,濁水溪與地方農業墾拓,以及沿山邊區經濟型態的問題。十八世紀初葉,漢人移民運用濁水溪水利之便,建造水圳,使得濁水溪平原成為臺灣西部重要的米穀產地,並促成販運濁水溪產出米穀的鹿港興起。此外,人們也運用濁水溪水利,販運竹材及軍功木料等山產。因此我們如果想要理解十八世紀以來彰化縣境的街庄發展,就必須掌握濁水溪和地方社會經濟的關聯。

  本次田野活動,以碑刻、古文書、匾額等民間文獻的閱讀為主,著重於歷史與文化、時間與空間、國家與民間、文獻與田野等方法的思考與操作。在方法上強調文獻與田野的結合,藉由區域間個案以及具體事件的觀察,試圖通過全面性的角度釐清社會、經濟、文化、制度在具體時空的展開過程及其互動關係,藉以對清代濁水溪中、下游地區的地方社會歷史有更整體性的理解。

竹山、鹿谷

  首日(10 月 28 日)上午,考察團隊一行自臺灣大學出發,搭車直達南投縣竹山鎮。第一站先在名竹大橋附近的濁水溪堤防上駐足,透過比對〈乾隆紫線番界圖〉,遠眺社寮、前後埔及水底寮這三個乾隆年間的「水沙連官庄」聚落。接著來到台十六甲線路旁,閱讀乾隆三十九年 (1774) 彰化縣知縣張可傳所立「水沙連田園減則陞科示告碑」,當地又稱此碑為「二甲作一甲碑」。碑文揭示後埔仔庄因地鄰濁水溪,雨季期間田園遭受水沖沙壓之害,乾隆二十七年 (1762),彰化知縣胡邦翰為民請命准予「免改則陞科」獲准乙案,為防地方惡棍流氓勾結官商從中阻撓而立碑。由碑額「奉縣示」三字及「發前后埔仔庄壁」等字,推測最初可能是曉諭之類的紙本告示,後轉勒石立碑。可惜原碑於九二一地震時斷成三截,現收存於社寮文教基金會,目前現址所見的石碑,乃後來重刻,已非原樣。

  接著進入社寮聚落,先後參訪開漳聖王廟武德宮、莊氏家廟、張貢元宅,最後來到紫南宮。在開漳聖王廟武德宮的廟側,團員們一同解讀嘉慶二十四年 (1819)「捐置開漳聖王廟祀業碑」,碑文記載水沙連通事、社丁首黃林旺將水沙連社地捐給聖王廟,交廟僧執掌,以為油香之資。團員對於漢人黃林旺為何有權將水沙連社番土地捐出,水沙連社、漢人通事及聖王廟存在何種關係,以及捐獻土地為祀田一事,是否涉及郭百年事件等進行討論。同時也參觀了一旁建於咸豐十一年 (1861) 的敬字亭,亭側有內閣中書林鳳池、郡庠生游鳳鳴等數十名捐獻者名字,是了解晚清社寮地區士紳與家族的重要線索。

  之後,團員步行前往紫南宮,途經莊氏家廟。莊氏家廟是木材商莊概的家宅,擁有木雕立面。在莊氏家廟對面是張貢元宅,正門懸掛「貢元」匾額是張天球長子張煥文於咸豐四年 (1854) 取得貢生,福建臺澎提督學政裕鐸為其所立。

  最後來到全臺香火最鼎盛的土地公廟——紫南宮。廟埕建有碑亭,立有光緒五年 (1879)「永濟義渡碑」及光緒十四年 (1888)「祀田碑」二碑。前者為南投縣縣定古蹟,是作為濁水溪南北對渡交通,以及沿山與海港貿易的重要史料。在濁水溪畔的永濟義渡,聯結北岸濁水庄及南岸社寮庄兩地之往來交通,促使社寮、林圯埔、集集、埔里等成為開山撫番的據點,並串聯這些據點形成更廣大的地域交通網絡,也間接搭起水沙連沿山邊區與鹿港商貿間的橋樑。永濟義渡除見證官方與民間在水利交通的努力,由民間自行籌募管理,以田產租金為經營費用,也是一種社會慈善互濟的展現。

  下午團隊先到集集攔河堰,在〈乾隆紫線番界圖〉上屬第二層牛相觸。之後,進入鹿谷清水溝,於下坪福德廟觀察清水溝河階地形;接著前往接近紫線番界邊緣的秀峰村武聖廟,考察此地軍工匠相關事蹟,以及廟內的慚愧祖師信仰。隨後,探勘乾隆五十六年 (1791)「清水溝歸屯至車芊藔界址」碑,討論實行歸屯為界政策後的脈絡。之後來到新寮福德廟,廟壁立有光緒元年 (1875)「開闢後山舊例馳禁碑記」,以及光緒二年 (1876)「德遍山陬碑」,見證了「開山撫番」的歷史。

  其後,至新寮靈鳳廟及羌仔寮祝生廟。這兩間廟皆主祀慚愧祖師,在清代具有防番的功用,而被當地居民崇敬。有趣的是,這兩間廟分別奉祀了邱國順及許萬青的長生祿位,兩人流傳於當地的事蹟,是理解沿山邊區秩序的重要例證。最後以「許母傅氏賢德可嘉碑記」討論沿山邊區的女性角色,結束了第一天的行程。

集集、名間到竹山

  次日(10 月 29 日)團隊進入集集市區,考察乾隆四十年 (1755) 廣盛埔居民興建的永興壇土地公廟,以及集集街上與業戶楊振文密切相關的媽祖廟廣盛宮。接著繼續前往名間鄉濁水,在離福興宮不遠的路旁,立有乾隆三十年 (1765)「嚴禁軍工料件阻滯圳道碑」,碑文提及軍工料件的樟木採自水沙連大坪頂,該碑示禁軍工料件放流於施厝圳(今八堡圳),以致圳道損壞,影響農田灌溉。

  接著到對路的福興宮,閱讀光緒五年 (1879) 的「永濟義渡碑記」。雖然行程第一天在社寮已見過同樣題名的石碑,基本碑文內容大致相同,但仔細比對仍有少數用字不同,文句敘述排列上也有些出入。濁水庄因濱臨濁水溪,當地居民深諳水性,常藉大竹製成的浮筒,入溪撿拾「大水柴」(即漂流木)或救助落水民眾,而發展出全臺唯一的急流救難隊。當地婦女也實際操作浮筒,吸引團員目光。

  過了名竹大橋後,團隊來到竹山鎮。首站是主祀鄭成功的沙東宮,據傳鄭成功神祇具有驅除蟲害,庇佑莊稼豐收之效,而成為沿山地區的重要信仰之一。廟後的公園內立有咸豐十年 (1860)「嚴禁盜竹碑記」,碑文載錄:「如再敢盜笋砍竹,查獲罰戲二坪,並出賞封」,說明其為清代維繫林圯埔地方秩序的方式。

  之後,團隊也踏查了林圯埔的重要祠堂——林崇本堂,以及祭祀媽祖的連興宮,還有祀奉城隍的靈德宮。其中,連興宮存有乾隆四十三年 (1778)「歲納稻穀定例充為媽祖香燈碑記」及道光四年 (1824)「嚴禁勒索竹排碑記」。兩碑的內容讓團隊成員對於沿山邊區利用販運竹排的經濟型態,及官方授權連興宮住僧出贌土地的權力,留下深刻印象。此外,廟內祭祀「賜進士出身文林郎知臺灣府彰化縣事加五級紀錄四次胡諱邦翰祿位」、「特調福建臺灣彰化縣正堂加六級記大功二次紀錄七次松吟李老爺祿位」,即前後任彰化知縣胡邦翰及李振青。前者是爭取田地減免稅額,後者則是保護清水溪竹材運輸免遭勒索,皆有恩於竹山,而受居民香火奉祀。

從竹山到斗六

  午餐完畢,團隊先踏查了林圯墓。據傳林圮是最早入墾竹山,因此竹山舊名為「林圯埔」,當地也留下不少祭祀林圯的祠廟。例如上午踏查的靈德廟中也配祀有林圯塑像一尊,林姓宗祠崇本堂供有「清開闢水沙連右參軍林圯公一位神主」,皆可說明林圯對於竹山開庄的意義。

  順著臺三線往斗六前進,先在竹山鎮境的「雲林坪」踏查周邊環境。光緒十三年 (1887) 首任臺灣省巡撫劉銘傳在嘉義、彰化之間新設雲林縣,雲林坪即是雲林縣城的官廳所在,今日已無可見遺跡。

  接著團隊分別踏查了竹山鎮中崎里與戴潮春事件有關的聖義廟,當地稱「紅旗公廟」,廟內祭祀一塊石碑,書有「紅旗公路香位」,以及光緒年間的捕快蘇阿乖神像,神像手持火銃,立姿,相當特別。之後,來到清水溪及濁水溪交會的和溪厝,踏查第三層牛相觸山周邊景觀,並閱讀道光十一年 (1885) 發生在此地的「和溪厝圳水份諭示碑」文。

  沿著濁水溪畔南行,團隊先到濁水溪南岸的林內三號水門。這裡是鹿場課圳取水口,道光七年 (1881) 曾發生該地的張姓族人破壞埤圳,影響四十餘庄莊稼的水源供給,危及國課之事。透過在當地閱讀「嚴禁破埤害課碑記」,則更能想像當時的景象。

  再來,團隊進入斗六市區。這裡古名「斗六門」,是清代雲林縣的新縣治。光緒十九年 (1893) 臺灣巡撫邵友濂,參考代理臺灣知府龍景惇轉據紳董鄭芳春的建議,將建於林圯埔的雲林縣治移至此地。

  團隊由老街街首往街尾方向步行,前後踏查了龍門書院及受天宮舊址、福德祠、觀音亭。在福德祠留有兩塊石碑,提供了清代斗六門分縣的地方行政史料。接著團隊參訪了斗六「前粵籍九庄」粵人信仰的三山國王廟順天宮,結束了第二天的活動。

西螺、北斗

  第三日(10 月 30 日)團隊來到濁水溪下游南岸的西螺街。一早先踏訪福建詔安縣張廖姓移民的崇遠堂,由廖元子公宗親會董事長廖介元帶領團隊參觀,並報導了宗祠歷史、鍾廖李三姓械鬥等故事,對於濁水溪下游人群的歷史有了初步的印象。

  接著進入西螺延平老街,恰逢福興宮建廟三百年慶,人潮擠滿老街。團隊先後踏查了北壇、慶天堂、石敢當,接著來到許捷發茶行,參觀街屋建築,並閱看許家留下的「武夷山十八景圖」,據傳是許家前往福建採辦茶葉時必看的地圖。

  之後,團隊來到福興宮閱讀道光十三年 (1833) 的「好義從風」匾。「好義從風」匾與臺灣重要的歷史事件「張丙事件」有關,係是道光十二年 (1832) 北路副協鎮葉長春克復嘉義城,平定張丙勢力,認為西螺保及布嶼保義民出力甚多,故贈此匾以示嘉許義舉,又西螺街福興宮為濁水溪南岸漳州人信仰中心,是以掛匾於此,彰顯義民功績。此匾以臺灣發展史而言具有重要意義,可資作為臺灣歷史與社會發展的證據,是重要歷史事件之證物。

  下午在西螺的行程上,團隊前後參觀了正興宮、廣興宮、廣福宮、振文書院及鸞堂懿德堂,對於西螺商業街肆與各籍移民人群信仰的關係,有了初步的認識。

  最後,團隊乘車跨越濁水溪北行來到北斗奠安宮。奠安宮廟方由陳國展先生及謝瑞隆先生帶領團隊參訪,並開倉庫讓我們一窺典藏的石碑。北斗因位在濁水溪北流的東螺溪畔,當地也留下不少居民與濁水溪相關活動的紀錄,例如道光二年 (1822) 建北斗街記,就錄有嘉慶十一年 (1806) 洪水沖崩東螺舊街,居民遷街現址的經過。還有咸豐七年 (1857)「嚴禁伐夫勒索示碑」,記載北斗聯安局紳董所訂例規約,禁止筏夫勒索行旅。除了讀碑以外,陳先生及謝先生也向團隊報導了北斗街的歷史,可知北斗街因便利的東螺溪的水運,可與鹿港通航而興起,但也因濁水溪的河道漫流不定,而使街市受到洪水的危害。最後,我們大夥就在陳先生殷勤的招呼下,圓滿結束了三天的田野行程。

小結

  從這幾天團隊觀察到的歷史事件,可以看到在濁水溪河道變動下,人群受到影響,或者加以利用的例證。透過這一些與河川相關的人為努力,我們可以看到地方社會中的人群與國家政策的關聯,看他們如何調整、適應甚至於利用河道變遷這種自然環境的變化。濁水溪的案例,可以讓我們理解自然環境變遷下,國家、社會、人群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歷史過程。同時,這些個案也讓團員思考,「區域」概念並非在空間上能清楚標記、界定的明確範圍,也從不被行政區劃所囿限。在從事「區域」研究的同時,必須要以「跨區域」的思維著手,透過不同區域間共時與歷時性的討論,不斷思考這些區域之間是如何被建立、如何被地方的人認識與述說。這些取徑的運用並非單純閱讀史料所能呈現,而是要置身於歷史事件發生的現場,親自去感受地方的民俗,並且設身處地去了解社會生活中的複雜關係,此即是本次田野活動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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