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二回解讀紀要

 
講題: 霧峰林家訟案文書
領讀人: 曾文亮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召集人: 黃富三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時間: 2020 年 4 月 21 日(二)下午 5:30 至 8: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724 研討室
撰寫人: 曾文亮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二回解讀紀要
 

  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由曾文亮教授領讀,會中完成霧峰林家訟案文書中的京控前文書第一卷(共 22 頁)的 7-15 頁文書校訂工作。這部分文書,可以看到同治三年 (1864) 12 月下旬官府進剿戴潮春餘匪的過程如下:

  同治三年 12 月 14 日,臺澎兵備道丁曰健移撥阿罩霧山前,隨即移請林文明(提督)提供大砲協助。

  12 月 15 日,林文明咨復丁曰健,三尊大砲中已有兩尊出借予前縣令,只剩一尊,如果合用,請派兵夫前來解送。至於進剿餘匪的事情,則表示「敝協原欲傳仝各義首、紳士截殺該匪碍未請示,不得擅專……」,希望得到丁曰健的命令再行動。

  12 月 16 日,丁曰健再移文,請林文明「傳諭各庄紳耆、總董、義首等率帶庄丁出紮萬斗六險圳一帶。」同時丁曰健也請彰化縣令「查明開列各庄頭人姓名,移覆過縣,以便轉飭堵截援逆各匪。」同年 17 日,彰化縣令隨即移請林文明辦理。

  12 月 18 日,林文明移復彰化縣令,除提供軍情「林泉早已逃移在四庄內,毋住草湖。」外,另「遵開各庄頭人姓名咨覆。」同日,丁曰健再度移送札諭十道。

  12 月 19 日,林文明則咨覆收到札諭十道,「敝協立將所接札諭填列各義首姓名,分發各扼要義首頭人,即日務須率帶庄丁,日夜小心堵截該匪往來之路,無任其疎放勾通。」

  12 月 20 日,再咨報最新發展:「敝協隨即傳仝咨覆有各義首,即日分路把截,無任該匪疎放勾通。迨二十午多点得力庄丁兩百名,即于二更時候進紮六股地面,係與万斗六庄毗連。幸藉貴臬憲軍威福庇得以紮入無虞,惟碍万斗六銃櫃重疊,哨探未真,不敢造次輕進,理合將先紮情形咨報。」

  從上述林文明與臺澎兵備道的密集公文往來,可以看到當時在臺官員如何進行戴潮春之亂的剿辦工作。

本回最後的文件為12 月 26 日林文明咨報臺澎兵備道:「貴臬憲發文差弁李有福解來火藥八桶、鋁子四包,經已投入備資軍用。敝協遵照憲台椷諭,立將場獲現犯八名、續捦洪番偽先鋒洪古一名、陣前生栓匪夥一名,共十名,仍交李有福解赴行營,以憑訊明分別懲办。」表示臺澎兵備道所提供之軍備物資已經收到,同時將擒獲之匪犯解交兵備道行轅懲辦。顯示林家在官府平定戴潮春之亂的過程中,確實立下不少汗馬功勞。

  經過第一、二回工作坊的運作,咸認在解讀中同時句讀速度上過於緩慢。經討論後,決議今後將改由領讀人先協助電子檔的句讀,以利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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